提升噪声科学治理水平。建立噪声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加强会商分析,形成治理合力。依托科研院所力量,探索研究噪声污染防治新技术,结合区域噪声污染特点,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社会生活、工业企业等相关领域,进一步加大技术推广力度,提升科学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噪声监测网络建设,构建完善噪声信息数据库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大数据分析研究,为噪声污染防治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3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1.燃煤锅炉整治工程。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机组关停整合,“十四五”期间推进常熟昆承热电有限公司、吴江艺龙热电厂、东方丝绸盛泽热电厂、常熟市福裕实业有限公司、苏州市江远热电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金华盛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相关燃煤机组关闭。
2.VOCs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加强各类园区整治提升,建立市级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综合管理平台;完成重点园区VOCs排查整治;推进全市疑似储罐排查,加快推动治理;开展活性炭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活性炭治理效率。
3.移动源污染防治工程。深入推进高污染柴油货车淘汰,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环卫车;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管理;建设用车大户门禁监控系统管理平台。
4.汽修行业治理工程。结合省汽修行业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组织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查处喷涂工序未按要求密闭、超标排放等行为。督促汽修企业使用符合产品质量的涂料。鼓励使用催化焚烧、分子筛等先进治理工艺。
5.油气污染深度治理工程。组织实施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工作,加快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提高加油站在线监控联网数据有效率。
6.成品油市场整治行动。根据《苏州市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完善成品油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流动贩卖、非法经营成品油等行为。
7.“绿岛”建设项目。在有条件的地区,研究推进汽修集中喷涂中心建设,探索开展油烟净化处理“绿岛”项目建设。
第四节 坚持统筹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
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做好“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水文化”四篇文章,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大力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全方位提升河湖生态质量,着力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观风貌。
一、实施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实施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以水质波动较大的和新增国省考断面为重点,深化“一断面一方案”攻坚。加快推进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区划体系和管控手段的有机融合,建立统一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区划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将断面水质目标任务纳入河湖长制,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链条,持续提升河湖水质改善成效。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二、切实保障区域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优化饮用水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的布局以及周边产业设置,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规范设置水源地勘界立标及隔离防护。加强饮用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日常管护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水源地监测预警与数据共享,完善水源地监测与信息发布。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
强化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水厂及供水管网配套建设,全面完成全市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厂网并举,推进供水管网新改建,实施供水增压站新建、扩建、迁建,提升增压站供水能力。完善城市区域供水体系,按照“区域互补,多网联动”的原则优化供水布局,提高城市整体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和效率。推进高品质供水工程研究与建设,加强供水工程设施建设改造和供水水质管理,分阶段、分区域逐步实现全域高品质供水目标。推进长江、太湖防洪提质升级,提升区域外排能力,完善城乡排涝体系。
三、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
全面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开展长江、太湖沿岸试点排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通过系统治理、分类施策、精准整治,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湖)排污口,实现排污单位-污水管网-受纳水体全过程监管。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加强工业企业排水整治。推进纺织印染、食品、电镀等行业整治提升及提标改造,提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水平,加快实施“一园一档”“一企一管”,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推动日排水量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加强氟化物、挥发酚、锑等特征水污染物监管,探索建立重点园区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对重金属、抗生素、持久性有机物和内分泌干扰物等特征水污染物监管。积极推进工业废水处理技术集成示范。
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围绕本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覆盖水平。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行动,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深化高标准农田生态化改造,实施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力争实现“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循环”。加快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严格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强养殖尾水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试点。到2025年,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基本完成,水产养殖主产区规模以上养殖池塘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推进现有不达标船舶升级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船舶,严禁新增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船舶垃圾储存容器改造,加强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和执法。加快推进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城市环卫公共处理系统的有效衔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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