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环境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和种植绿肥,加大生物农药推广力度,强化农药科学使用指导,提升统防统治覆盖率,持续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废旧农膜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完善秸秆收储体系,积极拓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途径利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机械智能深施肥技术覆盖率达5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5%以上,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力发展畜牧水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加快畜禽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农村环境问题生态化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能力,结合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景观建设,推动水资源和氮磷资源的循环利用。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全面推进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切实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确保厕所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利用、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引导推进养殖户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确保畜禽养殖清洁发展。
恢复提升农村生态系统功能。深入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推动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确保农村河道综合管护实现全覆盖。贯通畅活农村河道水系,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工程提档升级改造,充分利用现有沟、塘、渠等,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有效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中各类污染物。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在粮食主产区实施强酸性土壤降酸改良工程,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的种植制度和轮作休耕机制,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采取常年轮作休耕,示范推广种地养地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耕地轮作换茬与休耕培肥模式,合理搭配不同类型作物和种植方式来提升耕地地力,强化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逐步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
塑造“新鱼米之乡”特色形态。以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为重点,优先选用乡土树种,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等,合理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积存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和无保护价值残垣断壁,加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快改变农民生活习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注重传统空间形态、建筑保护和文化传承,做好重要空间、建筑和环境设计。加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力度,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苏州乡村建设行动品牌。
专栏5土壤和农村环境治理工程
1.污染地块整治工程。开展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苏州市贝斯特精细化工厂原址、苏州第四制药厂原址、苏州第五制药厂原址等污染地块土壤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
2.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2021年,完成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2年,完成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3.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工程,建立商品有机肥补贴、缓释肥补贴、休耕补贴、绿肥种植、生物农药补贴、绿色防控补贴等制度。
4.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与池塘循环水养殖,完成约7.5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落实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开展农牧结合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利用规模化种植基地,收集周边畜禽粪便,通过发酵处理制作有机肥还田,建设沼渣沼液田间利用工程设施设备。建设1-2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5.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到2022年,全市培育建设6个特色精品示范区、100个特色精品乡村,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康居乡村,城郊融合类和其他一般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宜居乡村;到2025年,全市初步建成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第六节 强化系统保护修复,提高生态产品供给水平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升苏州城市生态韧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加强生态安全体系构建
优化市域生态安全格局。统筹自然生态空间协调保护,充分发挥苏州山水环绕、襟江带湖的自然禀赋,以“三核四轴四片”为主体,以多廊多源地为支撑,连通湖泊、河流、湿地、山体、森林、农田等生态廊道和斑块,着力构建由山林生态屏障、江河湿地团块、水生态廊道与农田生态基质组成的江河湖联动的网络化生态空间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严格实施生态空间管控。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逐步建立完善遥感监测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常态化巡查、核查制度,严格查处破坏生态空间违法行为。
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全市自然保护地资源统一动态监管体系,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精确反映全市勘界定标工作成果。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机制,实施独墅湖、七浦塘、石湖、西塘河、同里湿地公园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结合“绿盾”行动,动态监管并及时发现、核实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探索开展自然保护小区研究、规划、建设及监测等工作。健全自然保护地评估体系,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保护成效评估。进一步推动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工作,逐步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分区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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