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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

时间:2018-08-14 09: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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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你市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你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信息公开、核实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公众调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核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其他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式,对你市上报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整治的3个黑臭水体的整治成效予以评估。对督查过程中通过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受理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专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你市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为3个,全部纳入本次专项督查范围。经审核,你市已制定总体整治计划和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国家要求对黑臭水体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按期回复。

1.上报已完工的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内)督查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你市东风沟和曹家沟2个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呼兰区一排干城区段未消除黑臭。

2.公众举报及新发现黑臭水体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共收到公众举报信息235条,专项督查组对12条重要举报信息、12个疑似黑臭水体和你市自查材料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认定道里区何家沟下游段(康安桥南跌水坝至松花江入口处)、松北区观江国际小区附近无名沟渠2个水体为新发现黑臭水体。

3.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你市上报黑臭水体3个,新发现黑臭水体2个,黑臭水体总数为5个。专项督查期间,经核实已消除黑臭的水体2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比例4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黑臭水体整治进度滞后

呼兰区一排干城区段控源截污工程落实不到位,管网建设长度与整治方案不一致,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河道蓝线范围内存在多处随意倾倒、堆放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曹家沟公滨路两侧正在施工,底泥未清完、护岸未完工;暗渠工程施工现场环境较差,对周边群众影响较大。

2.“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河长公示牌已公布监督电话,但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

3.河道生态基流少,景观环境差

你市列入名单的3个黑臭水体,均不同程度存在局部断流、干枯无水的现象;河道生态基流少、水体流动性弱、环境容量小、自净能力差,导致水体易受污染、黑臭易反弹。

三、整改要求

1.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针对未消除黑臭的呼兰区一排干城区段和新发现的2个黑臭水体,制定完善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并对整治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确保方案落实到位,水体黑臭现象消除。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的监测和日常管养,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确保长治久清。

2.强化控源截污措施。持续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加强管网排查修复,加快建成区雨污分流建设,强化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提高合流制系统截流倍数,加大雨污混错接排查和改造力度,降低雨后水体返黑返臭现象。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你市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你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信息公开、核实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公众调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核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其他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式,对你市上报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整治的6个黑臭水体的整治成效予以评估。对督查过程中通过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受理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专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你市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为6个,全部纳入本次专项督查范围。经审核,你市已制定总体整治计划和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国家要求对黑臭水体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按期回复。

1.上报已完工的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内)督查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你市大乘寺滞水池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龙沙区五队水泡子、龙沙区山东屯水泡子、铁锋区黎明社区排水沟、铁锋区曙光社区排水沟、铁锋区八里社区排水沟5个原列入国家清单的黑臭水体不符合黑臭水体认定条件,不再纳入统计。

2.公众举报及新发现黑臭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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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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