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期间,共收到公众举报信息93条,专项督查组对15条重要举报信息、2个疑似黑臭水体和你市自查材料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认定昂昂溪区胜合村南纳污坑塘、殡仪馆附近无名水沟2个水体为新发现黑臭水体。
3.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你市上报黑臭水体9个,其中,不再列入黑臭水体整治清单的5个,继续列入黑臭水体整治清单的4个;新发现黑臭水体2个,黑臭水体总数为6个。专项督查期间,经核实已消除黑臭的水体1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比例16.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长期未有效整治的重度黑臭水体。经群众举报、督查组核查,认定你市存在2个长期未有效整治的黑臭水体,分别为昂昂溪区胜合村南纳污坑塘和殡仪馆附近无名沟渠。经现场采样、水质分析,判断两个水体为重度黑臭。
2.未按要求落实“河长制”。河长信息公示牌设立在村委会、社区门前等地,群众在发现排污等情况后,不便于直接、及时获取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3.企业监管不到位。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水进入安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超标排放;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污泥处置单元、运营维护管理均存在较大问题。
4.昂昂溪区污水处理厂长期停运。该污水处理厂自2017年6月开始出现污水不达标情况后开始停运至今,目前该厂收纳的废水、污水未经处理全部排入昂昂溪区纳污坑塘。
5.部分水体整治工程未完成。大乘寺滞水池生态系统建设工程并未实施,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三、整改要求
1.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针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制定完善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并对整治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确保方案落实到位,水体黑臭现象消除。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的监测和日常管养,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确保长治久清。
2.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昂昂溪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高效运行。
3.强化企业监管。规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保障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你市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你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信息公开、核实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公众调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核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其他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式,对你市上报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整治的2个黑臭水体的整治成效予以评估。对督查过程中通过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受理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专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你市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为2个,全部纳入本次专项督查范围。经审核,你市已制定总体整治计划和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国家要求对黑臭水体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按期回复。
1.上报已完工的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内)督查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你市迎宾路泄洪渠铁路桥段污水已消除黑臭;乌昌快速与王家沟大桥交汇处至哈族新村黑臭段已基本消除黑臭。
2.公众举报及新发现黑臭水体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共收到公众举报信息15条,专项督查组对15条举报信息和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息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认定金粮源贸易城段黑臭水体为新发现黑臭水体。
3.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你市上报黑臭水体2个,新发现黑臭水体1个,黑臭水体总数为3个。专项督查期间,经核实已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的水体2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比例66.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清淤疏浚工程不彻底
目前乌昌快速与王家沟大桥交汇处至哈族新村黑臭段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但是由于渠道蜿蜒,局部区域水流不畅容易形成死水区,造成淤泥堆积,对于水质有一定影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渠道的清淤疏浚工作。
2.垃圾围河现象明显
乌昌快速与王家沟大桥交汇处至哈族新村黑臭段周边没有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小地窝堡村有4-5户村民尚未完成拆迁工作,存在周边小面积垃圾堆放,黑臭水体蓝线范围内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堆弃现象;迎宾路泄洪渠铁路桥段存在少量居民堆放的垃圾。
3.控源截污设施不完善
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滞后,城市污水收集率与处理率不高,存在污水随意排放现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落后,沿河村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较为突出。
三、整改要求
编辑:汪茵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