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针对新发现黑臭水体,制定完善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并对整治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确保方案落实到位,水体黑臭现象消除。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的监测和日常管养,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确保长治久清。
2.建立健全河岸、河面等垃圾收集转运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定时清理,保障治理运行经费,强化政府监督考核,切实解决河岸、河面、河底的垃圾问题。加快实施内源污染治理及底泥清淤,按相关要求对底泥进行安全处置。
3.强化控源截污措施。持续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加强管网排查修复,加大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能力,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制度。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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