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分水体整治工程措施不及时、不彻底
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中,部分河道控源截污以建设调蓄池及管道工程为主,虽调蓄池土建工程与附属管道工程完工,但因相关设备未安装到位,导致控源截污主体尚未发挥实质性效果;部分河岸大量垃圾未及时清运处置,多个黑臭水体清淤和转移处置不及时、不彻底,个别水体存在内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
4.污水处理厂管理粗放,在线和监督性监测数据不匹配,部分数据存疑
专项督查中涉及的7个污水处理厂均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历史数据记录不全、台账不清晰、水质监控不规范等问题。监督性监测数据与在线监测数据差异较大,部分数据记录缺损、数据逻辑混乱、多处存疑等现象普遍存在。提交督查组的材料中存在数据雷同现象,个别污水处理厂存在间歇性超标排放问题。
5.部分水体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没有实质性解决
西新工业区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新凯河,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不及时、建设不规范;部分排涝站吐口晴天有污水排出,在河道形成黑臭的滞留水体;个别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污水处理量无法满足要求;个别残留的小面积黑臭水体抽提转运,但运送水量远远小于产生污水量,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三、整改要求
1.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针对2017年底上报已完成却仍未消除黑臭的3个水体,进一步修改、完善、论证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方案落实到位,消除水体黑臭。
2.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的监测和日常管养,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确保长治久清。
3.加快推进截污工程建设,尽快发挥调蓄池作用,系统解决合流制溢流污染。加快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时解决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及时清运河道垃圾,制定科学完善的清淤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科学、规范、安全地开展底泥治理,防止二次污染。
4.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构建黑臭水体整治精细化监管体系,全面排查各种疑似排污口,追根溯源、切实摸清非法排污口底数;规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保障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污行为。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你市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你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信息公开、核实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公众调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核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其他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式,对你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予以评估。对督查过程中通过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受理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专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审核,你市已制定总体整治计划和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国家要求对黑臭水体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按期回复。
1.上报的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内)督查情况
截至2017年底,你市上报黑臭水体5个。专项督查期间,玉带河、柳条沟、佐安河3个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
2.公众举报及新发现黑臭水体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共收到公众举报信息7条,专项督查组对2条重要举报信息、2个疑似黑臭水体和你市自查材料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未新发现黑臭水体。
3.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你市上报黑臭水体5个,新发现黑臭水体0个,黑臭水体总数为5个。专项督查期间,经核实已消除黑臭的水体3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比例6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碧水源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二期扩建项目尚未建成运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玉带河截污管道铺设完毕后暂不能与通天河截污主管连接,截污管道末端临近河口,未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截污主管存在污水溢流现象。
三、整改要求
1.强化控源截污措施。持续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和碧水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强管网排查修复,强化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提高合流制系统截流倍数,加大雨污混错接排查和改造力度,降低雨后水体返黑返臭现象。
2.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的监测和日常管养,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确保长治久清。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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