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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9-01-18 15:59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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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类开展水质保护

29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 类的控制单元,要加大保护力度,避免开发建设活动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造成损害,针对性实施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人工湿地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等工程,进一步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保持优良水质不退化;37 个不达标控制单元,要全力推进滹沱河、龙河、凤河、沧浪渠、滏阳河等重污染河流(河段)环境治理攻坚,强化污染源头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 河道垃圾清理、河流岸线管制、人工湿地建设等措施,确保水质按期达标;5个水质维持Ⅳ - Ⅴ类控制单元,要继续推进污染防治,力争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环境质量出现反弹或未按期达标地区的市、县级政府,要依法编制实施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围绕“目标-问题-任务-项目”的逻辑主线,将任务及完成时限逐一落实 到控制单元内的排污单位。岗南水库、桃林口水库、西大洋水库、 岳城水库等水质较好水库和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湖泊,要编制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维护水生态环境质量并持续改善。(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等参与)

(四)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

1 落实“划、立、治”

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8 年底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认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布饮用 水水源地名单,同时逐级汇总报送省住建、环保、水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合理划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对已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除 因饮用水水源功能发生变化、水质不能满足饮用水要求、饮用水水 源安全受到威胁等原因确需调整外,不得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开展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20 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 人或日供水1000 吨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2018 年底前完成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的规定,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铁路、公路、桥梁等设置防护墙(栏)等安全隔离设施。推进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设施建设,2019年4月中旬前全面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参与)

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面排查、清理、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源和各类非法建设项目,按照“一个 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制定实施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 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2018年底前完成地级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2 加强水源涵养

实施水源保护区绿化工程。到2018年底前,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适宜绿化的陆域,植被覆盖率应达到80% 以上,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适宜绿化的陆域,植被覆盖率应逐步提高。(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

实施湖库型水源上游生态修复工程。 到2020 年底前,对岗南、黄壁庄、桃林口、洋河、石河、陡河、上关、西大洋、王快、朱庄、四里岩等湖库型水源地的主要入库河流实施生态整治,在主要河道 的入库口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在湖库上游实施清洁小流域建设、水 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矿山整治等治理措施,保障森林覆盖率不降低。(省水利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参与)

保障南水北调工程水质安全。依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北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完善方案»,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设水生态廊道,保障输水河流水质安全。推进面源污染防治,有效防范尾矿库、交通流动源等环境风险,提升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省南水北调办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参与)。

3 完善日常管理

完善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自2018年第四季度起,县级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到2020年底,完成饮用水水源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全省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自动采集率达到100%。(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参与)

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加强风险应急防控,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要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广供水水厂应急净化技术,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配置移动式应急净水设备,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及时有效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参与)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加强多库串联、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设施建设,实现不同类型多水源联网供水,增强城乡供 水水源保障能力。各市、县要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应急备用水源至 少满足7天供水需求。南水北调受水区水源切换后,具备条件的 原有水源保留用作应急备用水源,新建城镇新区在接入南水北调水源的同时,应考虑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非受水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谋划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到2020 年,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城市须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全省城镇集中供水率达到100%。应急备用水源与在用饮用水水源管理标准相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

(五)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

1 加快补齐处理设施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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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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