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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10:1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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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太原市:划定了“禁煤区”,市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运输、燃用煤炭。2017年对30个城中村、51片棚户区实施整体拆除改造,拔掉土小锅炉11517台、棚户区清洁供暖改造36018户;拆除城区燃煤锅炉1882台,农用燃煤锅炉672台,实现市区35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农村地区(棚户区)“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改造11.6万户;制定了《关于限制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限制销售。对部分县区及42家相关企业进行了抽查、督查,未发现劣质煤、散煤销售行为。

  (二)临汾市:2017年8月完成了禁煤区的划定工作,出台《关于对市区及周边重点区域开展燃煤污染综合整治的通告》,禁煤区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完成了市区155平方公里规划区20蒸吨以下、各县市区建成区10蒸吨以下、市区规划区周边1500平方公里范围内10蒸吨以下以及营业性燃煤锅炉全部取缔工作。2017年实际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71万户2819.9万平米。杜绝禁燃区内未实施集中供热和清洁供热改造区域燃用硫分高于0.5%、灰分高于10%的劣质煤。制定出台《全市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市“利剑斩污”行动和散煤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全市煤炭销售点台账,取缔不符合要求的煤炭销售点,截至目前,共取缔煤炭销售点341户,保留规范156户。

  (三)运城市:全面启动“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全市计划“煤改气”“煤改电”改造63769户,完成66694户,占计划改造总数的105%。切实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6835套(含城中村3270套),拆除棚户区49.98万平方米。印发《运城市盐湖区散煤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运城市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关于限制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通知》,开展全区民用散煤百日整顿行动,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煤炭经营网点,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行为,对盐湖区75家“散乱污”煤炭销售点进行取缔,确保把散煤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四)晋城市:市区完成禁煤区划定约41平方公里,出台禁煤区建设方案。2017年10月19日,晋城市召开禁煤区建设协调会,成立煤炭检查组,严格控制煤焦、煤球等各种煤焦燃料进入市区。印发《晋城市燃煤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规定在允许民用散煤使用的地区,按要求销售和使用硫分小于1%、灰分小于16%的民用散煤。同时,加大对煤炭销售网点煤质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五)晋中市:城区已完成禁煤区划定,面积105.8平方公里。整合完成12个供热站,44个分散供热小区(单位)和38个社区完成了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市城区20吨以下锅炉完成清零,秋冬季对洗选煤、型煤、焦炭产品质量抽检共71批次,检出不合格煤产品10批次、焦炭1批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三十二、山西作为煤炭、焦化、冶炼大省,物料大进大出,境内货运频次高达26.55万辆/天,但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加强运政稽查力度。组织开展了“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百日专项行动”,加强运政执法检查,加大源头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道路运输扬尘抛洒污染行为,对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造成扬尘抛洒的车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处罚。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专项督查,实施联合执法,建立了运政稽查“一周一报告、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形成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出动稽查14624次,出动稽查人员69960人次,出动稽查车辆20850辆次,检查道路运输车辆79926辆,查处违规车辆804辆,累计罚款45万余元,道路运输车辆扬尘抛洒得到了有效遏制。2018年,制定实施了《山西省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整治。

  (二)强化运输车辆管控。严格落实《2017年道路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把营运车辆准入关,全面淘汰道路运输市场黄标车,对车货总重在12吨以上的营运类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全部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全省所有汽油油罐车均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确保油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处于密闭状态。严格落实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措施,大力推广硬封闭城市渣土车和煤炭短途运输车,鼓励发展封闭运输方式,制定实施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其中对集装箱车辆和厢式货车在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优惠10%。各地市运管部门采取随机检查和动态监控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检查车辆近8万辆,全省2000余家道路运输企业签订了《道路无扬尘污染承诺书》,道路运输车辆得到了有效管控。

  三十三、207、307国道穿阳泉市而过,重型载货车流量大,汽车尾气与扬尘叠加,污染突出;吕梁、晋中、朔州的国省道也存在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

  (一)推进城市过境公路改线建设。2018年3月28日,阳泉市组织召开了国道307、207线阳泉绕城改线工程项目开工动员会,307、207线阳泉绕城改线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吕梁市将209国道改线工程列入2017年吕梁市“十个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目前已完成了立项、项目选址和土地预审等工作,正在进行办理PPP入库手续和工程设计等工作;朔州市右玉县109国道改线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晋中市寿阳县307国道改线项目和昔阳县207国道改线项目已上报省发改委审批,目前正在落实相关工作。

  (二)开展车辆抛洒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省公路局认真执行养护与路政联合巡路制度,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清扫方式,加大路面清扫频率,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超限超载、损毁道路、货车裸露运输等行为进行治理,有效改善道路扬尘污染。自2017年6月以来,省公路局共出动21654台次清扫车、18810台次洒水车、36417台次维修车;各路政大队与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行动4580次,出动21240人次,车辆4031辆,对抛洒污染易发路段随机抽查283631辆车。

  三十四、全省各类煤场、料场、渣场和排土场较多,普遍存在苫盖封闭不到位、抑尘措施不足、疏于监管等问题,扬尘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等四个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开展“散乱污”企业全面清理整顿,共排查“散乱污”企业8175家,淘汰7459家,现已做到“两断三清”。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各类煤场、料场、渣场和排土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改;同时,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初步建立了扬尘管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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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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