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太原市印发《2017年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错峰运输方案》,并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工业源减排清单。并专门成立了督导组,重点对焦化、铸造、化工、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确保错峰生产落实到位。
(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建设。投资15.4亿元,建设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3000t/d。截至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40%,项目计划2018年底完成建设。
(十一)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全市共19处黑臭水体,已于2017年底基本完成治理。
二十四、吕梁市2015年5月因重点企业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大气指标不降反升等问题被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但吕梁市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整改工作推进迟缓。2016年12月,因企业排放污染及环境质量恶化等问题再次被约谈。
2017年1-5月,吕梁市大气质量又大幅恶化,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同比上升55.8%,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比同期升高75%、52.3%、63.6%、109.1%。环保工作长期落实不力,全市燃煤锅炉占现有集中供热比例61%,热电联产供热率全省最低;截至2016年底,全市尚有966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未按计划如期淘汰,全市在用工业燃煤锅炉中未完成改造的有334台;市区7台供热锅炉均未按照要求完成提标改造。散煤质量控制未落实,未对散煤销售点煤场煤质进行抽检,致使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散煤流向市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问题突出。吕梁市焦化行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全市33家焦化企业中,大多数企业二氧化硫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现场检查5家生产的焦化企业均超标排放;中阳钢铁公司焦炉未按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建设干熄焦设施。
“土炼油”企业众多,但长期未采取有效措施,直到2016年中央领导批示后,才开展专项整治;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组织督查还发现,交城县夏家营工业园区内仍有“土炼油”企业正在生产。
水污染治理严重滞后,全市40%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河道。老城区离石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还有约71公里为雨污合流管道。下雨时,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经常停止进水,停水期间污水处理量大幅下降,污水直排三川河。文水县城区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直接通过退水渠排入文峪河。刘胡兰镇每天约5680吨废水通过四支退水渠直排磁窑河。吕梁市共有7条主要河流,省级以上监测断面14个,有5个断面持续为劣Ⅴ类水质,分别为文峪河的孝义南姚断面,三川河的交口镇断面、寨东桥断面、两河口桥断面,岚河的曲立断面,占全面断面总数的35.7%。文峪河的岔口、野则河、北峪口3个断面的水质,从2014年为Ⅱ类水质,下降为2015年-2016年的Ⅲ类水质,占全面断面总数的21.4%。城镇生活污水直排1.2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
(一)开展“回头看”。吕梁市研究制定了“吕梁市生态环保重点任务清单”,将约谈整改问题“回头看”作为清单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各县市区对照清单,逐一督察验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2015年约谈中环保部提出的96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2016年约谈中环保部提出的1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划定“禁煤区”。推动集中供热。2017年10月18日,吕梁离石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吕梁市区“禁煤区”,明确了“禁煤区”范围,在“禁煤区”内严格实行禁燃、禁售、禁储和禁运措施。加强热电联产热源建设,提高清洁能源采暖所占比重,吕梁市所辖县(市、区)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除石楼县外均达到90%;市区集中供热已经实现集中供暖沿川全覆盖。
(三)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吕梁市制定了煤改电、煤改气实施方案,任务102000户,目前完成130050户;城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1087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334台在用工业锅炉全部完成改造;吕梁市区西南供热站和城北供热站7台590蒸吨/小时集中供热锅炉已完成提标改造并投运,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在线监测数据符合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截至目前,吕梁市城区及周边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做到“六个百分百”。渣土、物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
(五)全面整顿餐饮油烟。吕梁市区烧烤经营户已基本按规定使用环保烧烤炉,在室内规范经营。市区大中型餐饮场所按要求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吕梁市新建污水管网86.46公里,改造雨污管网56.89公里,其中城区新建污水管网6.5公里,改造雨污分流管网4.66公里;文水县污水管网收集覆盖率达到90%;文水县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13个县(市、区)已建成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
(七)加快完成提标改造。吕梁市范围内的钢铁、炼焦、化工、煤炭等行业共184户企业涉及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八)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吕梁市对孝义市东义、鹏飞、新禹、金晖和交城县晋阳煤焦等19户焦化企业超标行为进行了处罚,制定了《吕梁市焦化行业环保提标改造整改工作方案》,对实施提标改造后仍超标排放的焦化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在线监测数据表明,总体达标率在99%以上。中钢公司90万吨焦化干熄焦项目主体设备已定购,目前正在建设。
(九)开展流域综合整治。截至2017年底,文峪河上游养殖密集区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的15户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整治;开栅村日处理8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北峪口村污水管网铺设3620米;北峪口断面上游所有的水产养殖场已全部取缔。
(十)全面推行“河长制”。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河道水质网格化管理,并对辖区干流河段内进行底泥疏浚,清理杂物、垃圾,目前共清理136.65万立方米垃圾。
(十一)取缔“散乱污”企业。印发《吕梁市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方案》,清查出355户“散乱污”企业,列入淘汰317户、整改38户,目前已淘汰企业317户,停产整改38户,对死灰复燃的“土炼油”进行了督查督办,对个别“土炼油”窝点依法取缔,对不法业主进行拘留。
二十五、2016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全省煤电焦铁等产能负荷明显提高,但一些地方环境投入和监管没有同步推进,甚至放松治污要求,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增加,全省多数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恶化。2016年山西省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2015年分别升高7.1%、11.2%,是全国PM2.5不降反升的省份之一;2016-2017年采暖季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14微克/立方米,为全国最高。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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