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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环保“十三五”规划》印发(附重大项目)

时间:2017-03-28 13:20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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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完成省以下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根据区域特点配置环境监测能力。省级监测机构以现有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基础建设,具备全省监测要素全项目监测能力;建设6个区域监测机构,具备区域内监测要素全项目监测能力;建设市县级监测机构,具备常规项目监测能力。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强化辐射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与昌江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辐射环境监测精干高效队伍,在海口、琼海、五指山、三亚、昌江、儋州等市县设立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形成覆盖全省的基层辐射环境监测力量。

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在现有实验室仪器设备基础上,省级监测机构加强大气源解析和有机污染物筛查、鉴定能力,配置大气在线源解析设备飞行时间质谱仪。北部、南部区域监测机构加强有机污染物定量定性分析和重金属分析,配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大型仪器设备;西部区域加强有机及重金属污染物分析,配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中部区域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建设生态遥感监测系统。更新现有19个环境监测站在“十一五”期间配置的使用频率高的基本设备。三沙区域主要建设流动监测平台、遥感监测系统和定位观测站。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监测能力,省级站和区域站应具备快速开展各环境要素无机和有机物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县级环境监测站配齐应急监测仪器,具备开展无机类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指挥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市县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加快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逐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改善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理顺环境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横向纵向间的协调与衔接。推动应急指挥系统与平台建设,提高环境应急的信息化程度,建设省级和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环境应急指挥平台,构建完善的省级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推进市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和视频会议终端建设,实现远程可视指挥调度能力。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装备及车辆配置。开展海口市和三亚市海洋监测机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及应急监测车,具备独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的能力,提高环境应急装备水平,建立完备的物资储备体系。各市县政府要将环境应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和重点企业的风险评估,定期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有毒有害化学品、农药等重点领域或区域等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洋浦、东方等重化工园区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液化石油气、成品油仓储、春冬季节性污染天气等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完善赤潮(绿潮)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探索浮标、无人机等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提高赤潮(绿潮)发现率和时效性。到2018年底,全省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完成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环境风险分级分类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信息分析汇总和综合评估,发现环境隐患及时预警。到2020年,各市县基本建成环境监测预警平台。

第三节 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

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从环境管理全局角度,落实国家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及污染源一证式监管等要求,全面梳理环境保护工作业务流程,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对“十三五”期间环保信息化工作进行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性与全局性的设计。根据“急用先建、边用边建”的原则,制定各年度信息化重点建设内容及预算计划。

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采集、交换、整合、存储、分析、共享的统一平台,支撑环保应用的开发与运行。加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规划,制定数据管理、交换、接口、发布标准,建设生态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构建纵向省、市县环保部门与横向农业、水利、林业、海洋、气象等部门的生态环境数据有效汇聚和互联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提高环境监管智能化和协同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助力简政放权,建立事前审批、备案机制,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现“用数据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排污企业信息库,以排污许可证为主线,用数据打通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总量控制、排污交易、环境应急、督查执法等各个管理环节,构建污染源“一证式”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联动监管。探索建设水、气、土的污染源与环境质量联动的要素监管系统,实现预警、溯源、决策、监管、应急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及危化品的管理,建立全过程跟踪监管系统。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建立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及突发事件管理,健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推动遥感技术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统、农村环境综合监管系统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信息化监管系统。

探索建立以数据为驱动的环境决策机制。研究利用大数据支撑环境形势研判、环境政策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预警预测,实现“用数据决策”,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科学化水平。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计划实施、资金执行、成果绩效等动态监控和评估,支持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专业化、精细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决策预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财税、金融等手段,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估体系,引导企业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建立互联网大数据舆情监测系统,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建设项目环评、污染事故等热点问题为管理部门提供舆情分析报告,把握事件态势,正确引导舆论。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政务办公系统和行政许可审批系统,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完善环保系统网站服务功能,构建企业网上自助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信息公开系统,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审批公示、行政执法等信息公示,建设透明政府;提高互联网+能力建设,建设企业、公众移动应用系统,加强政企互动、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提高环境信息服务企业、公众的生产和生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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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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