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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环保“十三五”规划》印发(附重大项目)

时间:2017-03-28 13:20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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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强化绿色消费意识,在衣、食、游、住、行等各个领域加快绿色生活方式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营造保护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风尚。推广绿色服装,减少对珍稀野生动物毛皮产品的消费。引导绿色饮食,限制一次性餐具使用。发展绿色休闲,推广绿色旅游。倡导绿色居住,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等;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综合成套住宅建造技术和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利用海南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推广太阳能建筑应用;规划用地10公顷及以上新建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等按绿色生态小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发展生态型人居建筑。鼓励绿色出行,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强化环境质量管理,完善信息化建设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强化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至2020年,基本形成全省城市(镇)、农村、区域输送通道、重点旅游度假区、重点产业园区、背景区六大功能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在现有33个、在建2个城市(镇)空气自动站基础上,在海口东部、三亚海棠区、三沙市新建3个城市(镇)空气自动站;全省19个市县共布设38个城市(镇)空气自动站;在全省东、中、西三条大气输送通道上新建和扩建12个区域传输通道站;新建11个旅游度假区空气自动站和4个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在“多规合一”工作确定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站;组成全省背景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优化调整大气降水监测点位,布设23个城区点、6个远郊点、6个市县开展大气降水离子浓度监测。

着力构建水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到2020年,建立主要河流湖库、重点水功能区及入海小河流水质监测网络,加强人口密集区城镇水体水质监测和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立覆盖全省流域面积大于200平方公里河流和总库容大于6000万立方米湖库的主要河流湖库水质监测网络,对全省24个流域52条主要河流和23座重点湖库实施监测,逐步开展水质自动监测;建立覆盖《海南省水功能区划》划定的66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网络;选择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主要入海小河流开展水质监测;对县城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镇)建成区的内河(湖)和流经河段78个城镇水体92个监测断面开展监测,逐步拓展重点乡镇镇墟的内河(湖)水体监测;建立市县全覆盖的城市(镇)、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网络,建成33个重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建设101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建立由90个点位组成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对全省面积较大的、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69个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开展水质监测;在主要河流入海口、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海洋自然保护区等敏感海域新建7个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站。

探索建立土壤和声环境监测网络。以耕地、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土壤环境监测为重点,建立由基础点位、背景点位和风险点位相结合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掌握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空间分布和变化趋势;布设194个耕地点位、28个林地点位,基本反映我省耕地和林地土壤总体环境质量及其变化;在国家土壤背景点的基础上,优化选择受人类影响较少、主要土壤类型兼顾的37个点位建立土壤背景点位网络,客观反映我省土壤环境质量背景水平和自然演变特征;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产品生产基地等与食品、饮水安全直接相关的区域和污染行业企业(包括工业园区和企业遗留遗弃场地)、矿山油田、历史污染区域、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可能污染的区域选取77个监测对象,布设410个土壤风险点位,构建土壤风险预警监测网络。根据城市规模和建成区范围,优化现有监测网络,建设全省19个市县城市(镇)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全省市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全覆盖。

加强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强化生态状况监测和生态保护红线区监测。利用遥感结合野外调查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以及各类典型生态系统、生态问题开展监测;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用地、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多尺度、全天候的生态监测与评估,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体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与评估、核查与执法、数据处理与加工等系统,形成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管业务能力;开展热带生物多样性监测、物种资源调查与监测、生态系统长期观测、湿地资源保护、海岛生态环境监测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

健全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成市县全覆盖、敏感区兼顾的省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γ辐射剂量率和电磁辐射监测点覆盖到全省各市县,大气、土壤和生物监测点覆盖海南岛的东、西、南、北、中部地区、三沙和敏感区域,水体监测点覆盖至全省各市县城市(镇)饮用水水源和主要河流、湖库、海域,基本掌握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在原有国控网监测点位的基础上,建立由96个环境电离辐射监测点、7个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点和18个辐射监测预警点组成的省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加强污染源监测。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物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确定重点污染源清单,开展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生活污水等市县控以上重点污染源以及核电站等核与辐射重点污染源的全覆盖监督性监测;开展机动车、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所有国控、省控和市县控污染源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在海南省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公布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建立辖区环境监控中心,完善重点污染源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加强污染源监测与执法监察联动;开展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污染源管理,逐步对所有点源发放排污许可证。

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第二节 提高环境质量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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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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