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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解的水价?

时间:2012-02-14 18:5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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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价调整关系行业发展,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就此,中国水网以专题形式采访了众多相关业内专家。专家分析认为,水价组成遭遇民众误读,非价格性费用以及供水硬性成本的提升,促使了水价的扭曲。引水工程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应计入水价,但在实施中需要合理引导和纾解。

水价涨在了哪里?

2004年初,国务院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城市水价的四元结构组成,即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四部分。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水网顾问总编傅涛博士分析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为供水企业代政府收费,理论上不属于价格范畴,但现实中前者作为成本组成纳入供水价格组成, 后者虽是与水价分离的代收费,但合并进水价代收,对于消费者来说,会将其等同于水价这两部分“费”的比例一般占到整体“水价”的 50%

目前在中国,水资源费一般以行政事业收费的形式收取,标准由政府确定,不需要按照价格进行听证和成本管理,却以成本形式隐含如供水价格,收入最终进入政府财政。傅涛认为,这种状况需要改变,应将水资源费作为价外税进行征收,让公众对政府收费知情。

城市供水服务价格,以及部分城市具有的引水工程价格,都属于工程水价,是以成本和服务为基础的水价,也是其中真正属于“价格”的那部分,约占公众支付的总价的50%

随着近年资源性产品整体进入涨价通道,很多地方的水资源费也在逐年提高。水污染愈演愈烈,也带来污水费用提升。这些都将促使“水价”需整体上调。事实上,近年的水价调整大部分用在了水资源费和污水费的上涨上,而供水价格上涨比例最小,平均每年约5%。很多公众只看到了“整体水价”,不清楚水价的真正构成,从而形成对水价的误解。

另外,据供水企业及相关专家介绍,原水价格、电力价格等是供水成本的重要组成,也是作为原料和生产资源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硬性成本。近年这些硬性成本增幅明显,这也是造成水价上调压力的重要原因。

引水成本是否应计入水价?

而对于备受关注的引水成本是否应该进入水价,在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有一定落差。据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介绍,从现行政策来看,由水利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200411日起实施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引水工程成本需计入水价。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调水工程投资巨大,全部引水工程费用进入水价一直存在阻力,各项目都有部分投资来自政府财政。备受关注的广州西江引水工程,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投入和其他资金,其中广州市政府投入财政资金17.3亿元。

对此,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从引水目的,以及公平原则分析认为,“引水工程,其实质是为了满足民众的供水安全需求,是为整体民众服务的一部分 ”,“作为一个为整体民众服务的工程之一,考虑的是整体公平”。“其成本民众是应该承担的”,“城市管网是一个整体体系,应该坚持同城同网同价”。

基于操作考虑,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凯军认为,引水工程“属于市政管网建设投资,服务的是广大民众。城市管网是一个整体体系,很难从单个的项目区分哪些人使用了哪些人没使用。”

相比上述二者,通用技术咨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薛涛认为:引水工程的成本可由政府支付,但政府的债最终还是纳税人的债。中国当前的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很严重,让政府承担难以支付的债务,要么政府破产,要么通过税收、加费等增加收入。”他认为,引水工程成本由政府负担,政府的钱还是来自民众。在这问题上,政府与民众,其实是左手与右手的关系。

傅涛认为,所发生的供水成本需要在两种模式下选择:一是消费者通过水价直接支付,二是公众交完税再由政府以财政的方式间接支付。其实政府间接支付所花费的成本更高,因为在目前的行政体系下,政府收税和支付所产生的管理成本以及灰色成本最终也进入总费用之中。因此,在支付体系中应尽量避免通过税收这一环节的介入。另一方面,消费者直接以水价形式覆盖供水成本也体现公平性,因为对于供水这样一项非全民享有、且严重不均等的准公共服务(我国有10亿农村人口并未享受供水服务),采取“谁受益,谁付费”的“受益者支付”原则无疑相对更公平合理。尽管这样,考虑到公众承受力,财政需要一定补贴。但是,补贴应具有选择性,也就是说,政府的钱直接补贴工程投资,不如补贴困难群体。

编辑: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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