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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王凯军:污泥处理处置应该系统考虑

时间:2007-12-29 09:39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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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的加快,随之产生的大量污泥如何处理处置?污泥问题已经成为污水处理中的一大热点、难点。近日,中国水网记者走进了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就污泥处理处置的关键问题采访了王凯军总工。

  污泥问题的解决应该从技术管理体系角度系统考虑
  王凯军首先介绍了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建设的背景。他说,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做好环保工作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其中一个重要转变就是,环保工作必须尽快实现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以前的环境管理都是通过国家宏观政策手段,如公布白皮书、技术政策以及限制和鼓励目录等来推进和引导技术方向。环境管理的最终职责应该在政府,这些手段不够系统,不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
  他指出,美国、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十分重视技术指南、技术评价等环境技术管理手段,而且成功地制定和运用了以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BAT)和技术评价为核心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环境技术管理已成为国家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美国依据各种控制技术来制定标准。欧盟的BAT 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完成,并在各行各业建立起相应的BAT 参考文件。
  近期发布的《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提出,我国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管理也要参照这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包括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政策、技术规范以及最佳可行技术三个层次。王凯军参与了《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现在正在开展污泥技术管理体系研究工作。他介绍说,目前污泥的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初稿已经完成,BAT正在进行中,下一步会有标准的研究。他说,整个的思路就是三个层次整体来推进,通过技术手段来达到环境管理的目的。对于BAT,他概括为是成熟的、急需的、能够在国家政策层面,如截污减排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几项技术。

  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要能切实发挥技术引导作用
  王凯军对中国水网记者说,污泥处理技术政策应该对近几年污泥处理处置中没有解决的、敏感的问题进行技术引导。而且一旦提出,在管理方面会对项目前期、立项、技术选择、项目审批等方面起到比较大的作用。王凯军参与了2000年建设部、环保总局与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编写。他分析说,对于污泥处理,技术政策提出,10万吨规模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建议采用厌氧消化工艺、10万吨以下的可进行堆肥和综合利用。但是从2000年该技术政策发布到现在的情况来看,10万吨以上采用污泥消化工艺的非常少,而10万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厂可以说100%都没有采用污泥消化工艺。
  有专家提出该技术政策对污泥处理的引导不够,使得近几年污泥处理的发展有了比较大的偏差。王凯军对此也非常认同,他说消化对于污泥处理是必须的,污水处理技术政策在污泥处理的问题上没有把握好方向,结果使导致新建设的近千个污水处理厂缺乏污泥处理能力。新制定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一定能够要避免这样的问题再次出现。

  关于污泥的稳定化及资源化问题
  对于污泥污泥稳定化的问题。他认为,厌氧消化应该是主流。在国际上,不论污水处理厂大小,都采用的是厌氧消化方法。而我国目前很多污水处理厂采用的耗氧的氧化沟(延时曝气)处理工艺,这不仅与节能减排的思路不相符,还为污泥的后续处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可以这样说,污水处理工艺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污泥处理和利用技术的进步。
  王凯军还说,污泥处理处置我们经常提到要做到四化: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实际上对于资源化存在很大的争议,技术政策对此有必要提出引导。这种资源化应该是限制性的,不应明确提资源化,否则容易引起误导。污泥资源化主要体现在土地利用上。在新制定的污泥技术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土地利用分两类,一种是市政园林绿化,一种是农用。农用应该是严格限制的,因为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在科学的研究不够深入,很多未知的污染物对生态的影响还不确定,在人体中累积所造成的危害研究也基本是空白。这也是为什么在欧洲等环境保护比较严格的国家,法规上基本上都提出了到2020年要禁止污泥进入农田。在园林绿化中使用污泥,污染物不进入食物链,而农用则不然;第二,目前,在此方面国家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所以应该特别慎重。

  污泥与垃圾联合焚烧是应该鼓励的方向
  对于污泥填埋,王凯军也充满忧虑。他说,欧盟提出垃圾填埋时有机物应控制在5%以下,有些国家可能更严格。主要的问题是,污泥中大量的有机物在填埋后会产生甲烷气体,虽然可以回收,但是在初期和后期产气量很小的情况下还不能有效利用。目前大概60%以上的甲烷得不到有效利用。甲烷是温室气体,王凯军强调说。同时,含水率高等问题也造成了填埋场渗滤液增多、难以处理的问题。考虑到技术政策的前瞻性,不明确鼓励污泥填埋。但是可以在技术规范层面,通过规范性条款进行技术限制和引导。在BAT中就不会将其列入其中。
  谈到污泥焚烧时,王凯军说,现在有很多污泥焚烧方式,包括与垃圾混烧、热电厂混烧发电、烧砖、水泥窑混烧等。从技术政策层面考虑,首先要鼓励污泥与垃圾联合焚烧。一般焚烧是大城市面临的问题,而大城市一般都有垃圾焚烧场。与发电厂不同,垃圾焚烧废蒸汽的余热没有充分得到利用,所以鼓励利用尾气来干化污泥,之后进行混烧。而且垃圾焚烧的标准很严格,污泥焚烧产生的污染不会超过垃圾。从环境管理上来看,这种混烧方式执行垃圾焚烧的标准,完全可以“管得住”。从管理、热能的利用和处理废物的角度考虑,污泥与垃圾联合焚烧比较合理。第二,我国水泥厂很多。水泥余热的温度1200°以上,而且由于停留时间比较长,不会有二噁英污染的问题。水泥窑混烧是一个鼓励的方向。第三个是比较有争议的,是与煤混烧的热电厂。问题的争议在,火电厂的烟气执行的是大气排放标准,如果污泥与煤混烧还执行这个标准就不太合理。因为一般污泥在混烧中所占比例不超过15%,从技术角度看,应该在扣除稀释因素的基础上执行垃圾焚烧标准。在解决了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再考虑对发电效率下降、费用补贴够不够等经济因素,以及炉膛的腐蚀等技术规范的问题。

  王凯军总结说,国家的技术政策应该有鼓励、有限制,充分考虑监管部门、治污者以及可能的受害群体等方方面面的因素,这样才能推动行业的发展。不能光考虑某个单一的政策、标准等,应该系统考虑。达标只是及格线,技术政策也只是最起码应该做到的。这样才能通过技术管理达到节能减排、削减污染物的目的。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BAT应该是层层推进的,但是考虑到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的严峻形势,我们不可能从头做起,只能齐头并进。
  最后,当问及污泥处理的责任主体时,王凯军强调,污泥处理处置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委托污水处理厂解决,还是出厂后通过其它方式来解决并不重要。(中国水网 武红霞 肖琼)

编辑:武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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