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顾问总工戚盛豪
11月2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说,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中国政府将做好严控污染物排放、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张力军介绍,要从严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开展规范环评和环境影响的后评估,消除污染隐患。这一方面说明,我国政府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上的决心和力度,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水源污染的情况的确是比较严重了。在这种情况下,自来水厂就要想办法来应对可能发生的新问题。近日,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顾问总工戚盛豪在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指出,面对日益加剧的水污染,所有矛盾都集中在自来水公司体现出来,政府应加大对水厂的支持力度,切实为水厂“减负”。
戚盛豪说,各地的水源状况不同,水污染情况也比较复杂,很难说用一个模式去解决所有水厂的问题。比如说太湖,蓝藻暴发带来的主要问题是嗅味,老百姓非常反感,水源里面有机物含量比较高。所以,水厂的处理过程中要搞臭氧活性炭,源头要考虑怎样除藻。除藻问题还没有好的解决方案,其实类似的问题早就出现了,比如昆明的滇池,安徽的巢湖,以及太湖自身,以前也有藻类问题。但是,当时没有影响到正常供水,主要是给常规处理的构筑物带来一些影响,也没有很有效的措施。以前用的比较多的气浮,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法,但是气浮也带来吸附的藻,带来浮藻处理的一些问题,所以应用的也不是很多。
藻的问题随着污染源的加重逐渐严重起来,主要是含氮物质的增加,造成藻类的繁殖。这些情况这些年来有严重的趋势。戚盛豪对中国水网记者说,解决这个问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需要各方面的研究,最根本的是要从源头上解决,而不是仅仅依靠水厂自身。藻的问题怎么解决,这是以后研究的一个课题。其他一些有机物污染的解决方法,现在一般还是通过臭氧活性炭,这样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去除。
许多地区水源的形势比较严峻,而国家新的水质标准,又提高了水厂的出水要求,于是,不少的老水厂将面临着升级改造的问题。对此,戚盛豪认为,水厂改造比较复杂,要结合厂里的改造条件进行。老厂本身占地是固定的,同时,生产能力还不能降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结合所在地区的条件,考虑到方方面面的要求。首先要了解水源常规污染的情况,比如哪个河流有有机物的污染,这个问题平时就存在,通过仪器,监测到了,你需要把它当成日常需要应付的状况。还有一个是突发的,就是难以预计的水源污染情况,就目前来看,这种突发事件还呈现高发趋势,比如说事故啊、沉船啊带来的污染,这又是另外一个课题。怎么在突发事故情况下,有一个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这在几年前是比较疏忽的,以后则必须重视。
今年的7月1日,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正式施行,新标准规定的指标由原来的35项大幅增加到106项,部分指标的限值也更加严格。那么,各地的水厂能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全达标?对此,戚盛豪说,这要看各种条件了,除了技术条件还要有经济条件,如果各种客观因素都能保证的话,还是可以实现的。但是,面对日益加剧的水污染,以及水质标准的提高,所有矛盾都集中在自来水公司体现出来,政府应加大对水厂的支持力度,才能保证水质提升目标的实现。
深度处理是帮助水厂满足新的卫生标准要求的一种途径,达到新标准要求以后,可能还要有更高的目标。戚盛豪向中国水网记者介绍了日本水质标准的一些情况,基本上日本的源水水质比我们的好得多,但是深度处理现在还占20%左右,它追求的不光是达到标准。日本考核水质指标有几个方面,一个是跟基准比较,相当于我们106项的标准,这个标准必须100%达标,此外,它还有一个“满意”或者“不满意”的考核指标。其中又分几种类型,比如臭味、消毒物、余氯,一般认为余氯高一些也没关系,达到水质标准了,但是它本身也有臭味,日本就要求控制在0.4mg/L左右,是最满意的,到了0.8mg/L,就认为是不合格,不满意的。从今后的发展来说,我们国家也不光要达到新水质标准,有条件的话,还要再提高。当然,那是另外一个课题了,现在是先尽可能实现达标这个目标。
另外,针对许多地方出现的市民对水质的质疑等问题,戚盛豪认为,现在许多地方还是依靠自来水公司自己检测水厂水质,实际上,水质的检测应该由客观的第三方来检验,并且由第三方代表政府来监管水质。
水网资料图片: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顾问总工戚盛豪
(中国水网 全新丽)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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