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企业自然垄断在短期内无法避免,这也很大程度导致了在国家反垄断大潮中,供水企业的尴尬处境。一方面是供水企业本着提升供水服务安全高效的初衷,另一方面是屡屡触碰的法律红线。应该如何看待供水企业深陷垄断风波的焦虑与难点?供水企业又应该如何应对?
最近两年,发生在供水行业的反垄断案件集中爆发,受到行业和社会的很多关注。在一些媒体对自来水公司市场垄断事件相继报道转载的同时,也不乏一些供水人对此话题的不同看法和对现实困境的吐槽。
在这些讨论声中,有不少是对于供水企业“自然垄断”、“经营规模效益”等讨论。不能否认的是,供水企业要扮演稳定的公共基础服务提供者的角色,这种自然垄断在短期内无法避免,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然而,这也导致了在国家反垄断大潮中,供水企业的尴尬处境。
有业内人士指出,从近年来的反垄断处罚案例来看,处罚力度还有明显从严从重的趋势,与此同时,“反垄断处罚”、“供水”等关键词交织并屡见报端,也使供水企业的形象受到一定影响。
一方面是供水企业本着提升供水服务安全高效的初衷,另一方面是屡屡触碰的法律红线。应该如何看待供水企业深陷垄断风波的焦虑与难点?供水企业又应该如何应对?
水司深陷垄断风波,二供是重灾区
就在上个月(2022年7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起供水领域垄断案件:贵州水投水务集团威宁有限公司(下简称:涉案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等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
通报中显示,经查,涉案公司存在限定威宁县城区域新建商品房二次供水工程施工建设违法行为,曾以确保安全质量、安装材料质量不出问题、对供水设施进行终身维护、确保客户用水安全等理由,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方式,与新建房地产用水企业签订《供水安装合同》,限定新建房地产用水企业只能与涉案公司进行二次供水工程交易。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涉案公司限定新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施工建设必须委托当事人,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缺乏正当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责令涉案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67.5万元,并处以2020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约163.1万元,共计罚没款约230.6万元。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早在2016年,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了广东、内蒙古、新疆、江苏等地6件供水企业垄断案,引起业内高度关注。
为此,中国水网专门组织了一场 “系统防范垄断风险,共建产业健康格局”为主题的沙龙,第一时间为供水行业深陷反垄断事件进行行业层面的发声,并将成果汇编成了《供水行业健康发展报告(2017版)》(详情点击:供水企业的四大困境与六个出路)。
五年过去了,已经有更多的声音对供水企业“既是市场化运作,又要承担公共服务的功能”等特殊身份进行讨论和发声,然而事实上,每年仍有不少供水企业难逃垄断的风波的阴影。
比较典型的如2017年,苏州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因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两千余万,成为当时供水领域数额最大反垄断罚单;如2022年初,安徽省凤阳县的一家水司益民供水因垄断案件被公示,成为“2022年反垄断开年第一罚单”;随后的6月,绍兴市两家企业因实施垄断行为,被罚没1095.69万元和2246.49万元大额罚单,对供水行业的影响负面且深远。
图源:供水企业反垄断案件报道中的部分民众评论
E20供水研究中心指出,在反垄断案件中,供水企业容易出现的不合理垄断行为大概有两种:一种是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将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等业务交由其承担或其指定的企业承担;另一种是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用水户购买指定品牌的设备,如智能远传水表等。
对这些年供水企业发生的垄断类案件进行梳理不难看出,户表改造和二次供水可以说是供水企业垄断类案件的重灾区。这些案件的背后,供水企业,特别是二次供水环节遭遇的的痛点和难点,也应获得更多关注,亟待解决或改变。
违规背后,二次供水进退两难
二次供水话题一直是供水行业多年讨论的难点。二次供水作为多层和高层建筑的加压供水的主要方式,其用户规模还在不断攀升,据2019年E20供水研究中心初步统计,二次供水的用户约占城市供水服务总人口的60%,一些地区可高达80%以上。
多年来,因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质量、运维不善而导致的居民用水问题、水质问题的报道屡见不鲜,在目前正在修订的《城市供水条例》中,某城市反馈的信息是:80%以上的居民投诉问题都出现在末端加压调蓄设施运行环节。
从居民的角度,一般是大家发现供水问题就找供水企业,或者找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政府部门和供水企业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处理相关问题——二次供水设施市场乱象频出,但最终都要由供水企业托底。
E20供水研究中心高级行业分析师陈娅指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以前多由业主委托物业进行运维管理,过去供水公司介入少。而开发商、运维管理方、业主的各自利益诉求不同,专业度不一,前期的建设质量也是参差不齐,从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在8月25-27日于昆明举办的2022(第七届)供水高峰论坛上,将针对二次供水话题进行专门讨论,同时,《二次供水专题研究报告》也会重磅发布。详情请扫描下图二维码。)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