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村镇居民参与污水处理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对污水处理PPP也缺乏科学的认识,这对项目的良好运行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江苏省村镇污水处理PPP发展建议
1.加快完善法律制度与监管体系
加快完善江苏省PPP相关的法制建设,可以为PPP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加强整体PPP法制建设的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在各个领域PPP的法制建设,区别不同领域,建立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在针对污水处理制定法律时,要注意其具有的公益性特征,同时对于村镇污水处理PPP,要结合村镇的发展情祝,订立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
在监管体系方面,要加快建立PPP相应的监管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同时提高企业的准入门槛。污水处理有投资大,周期长等特点,对于资金实力较为薄弱的企业来说,无法很好地承担起污水处理项目的进行,在选择企业时,不仅要对资金实力有所要求,也要注意其在污水处理技术方面的实力,这可以在保证初期建设成功的同时,也保证其之后的顺利运营。
2.政府要明确自身职责,合理定位
PPP模式的运行,也需要政府正确发挥自身职能,而不是“一卖了之”。这意味政府需要重新定位,正确发挥自己的职责,明确风险分担机制,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投资者应该承担经营活动自身的风险,而经营活动范围之外的风险,应该交给政府负责,或由政企共担,让适合的主体去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避免企业过多承担风险,防止企业的积极性降低。
此外,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的单价。对于处理费的征收,应建立起相应的征收制度进行统一征收。政府也应加强对项目的相关监管,加强对服务质量与绩效、服务价格、资产状况和设备质量的监管,同时注意监管中各部门的配合,避免监管的混乱。
3.水处理技术单位和投资咨询单位积极发挥自身作用
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运作方式专业性较强,涉及较多领域,需要制定标准化的交易流程,也需要专业化的人才提供相应的指导。但村镇政府往往缺少类似人才,因此需要相关专业咨询机构以及相关水处理技术单位予以指导,保障PPP项目的顺利进行。
4.采用“捆绑招标”、“厂网一体化”等创新方式
村镇污水处理项目规模较小,存在吸引力弱的问题,可采取捆绑招标的方式,这可以增强规模效应,提高项目的吸引力,还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减轻财政负担,同时提高了招商与监管的效率。
2015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指出,城市供水、沉水处理、供热、供气、垃圾处理项目应实行厂网一体、站网一体、收集处理一体化运营,而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在进行的过程中,也可以进行厂网一体化,把污水处理厂与排水管网的建设结合起来,提高项目的运行效率。这种创新方式的运用对于村镇污水问题的解决有重要的意义。
5.加强PPP合作文化的建设
企业、银行、科研中心、咨询机构等应加强合作,在污水厂选址时要充分考虑到民众的想法,寻求民众的同意。同时,要提高民众的参与度,让公众对PPP模式充分认识与理解,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这会对PPP的运行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还可以通过新闻等方式,积极宣传PPP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PPP模式。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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