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
(二十一)加大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排查出的13784个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底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环保备案和排污许可制度,实现达标排放。
进展情况:按照“完善备案一批、整顿规范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13784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完成率100%。针对全省清理整顿工作前期报告编制、审核把关过程较长、进展较为迟缓,以及各地推进不平衡等问题,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印发了《关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时完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逾期未完成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二)组织开展涉水建设项目“回头看”。2016年6月底前,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全省审批通过的涉水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对仍存在的违法违规涉水建设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8月底前,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涉水项目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2017年1月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
进展情况:2016年6月,对2012年1月1日以来全省审批发放的4445个非农地下水取水许可进行了“回头看”,重点针对取水许可审批权限、有效时限、取水用途、取水类型、取水方式等5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发现12个取水许可证存在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清理,7月以来,结合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组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用户进行清查,彻底摸清底数。印发了《关于规范取水许可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取水许可延续、补办以及不予办理的情形,目前,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对2964个符合条件的取用水户补办了取水手续,颁发了取水许可证,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9月30日,印发了《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省非法取水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十三)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岗南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石家庄滹沱河地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严肃追责,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拆除、关闭,并严肃追责。
进展情况: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全省1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整改违规项目554个,其中拆除136个,关停418个,拆除违章建筑约18万平方米。针对保护区内的村庄、学校、医院、城市住宅等不能拆除的项目,各市已加大废水处理力度,将保护区内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点推进实施。
七、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二十四)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1批285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查和后督察,一旦发现反弹,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进展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期间,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及时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现场督察结束后,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进行专题部署,紧盯整改落实,特别是对督察组交办并已批转各地的285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组织各市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回头看”,逐人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查处整改到位,防止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其他环境问题,认真做好积案化解和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全省环境信访稳定。
(二十五)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在产的工业企业,特别是钢铁、焦化等涉气排污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日计罚,直至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展情况: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333家,关停取缔1545家,行政处罚918家,责令整改1370家,挂牌督办58家。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84人,查处治安案件2236起、治安拘留2335人。
(二十六)切实强化科技监管执法手段。加强“智慧环保”建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环境立体监管指挥系统。推进钢铁、焦化企业厂界PM2.5、PM10远程执法监控,建设污染源远程执法系统。省、市两级安装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操作平台,2016年年底前,实现对全省重点监控企业的远程执法,形成“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共管,省、市、县三级共用”的远程执法机制。同时,逐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零点行动”,强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进展情况:加快以推进环保科技手段为支撑的智慧环保建设,自2014年起,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共管,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部门共用”的原则,建设使用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目前,共投资5235万元,已组织在相关涉水、涉气重点排放企业安装了689台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今年以来,省环境保护厅充分发挥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的前沿哨兵作用,截至12月底,共组织了25次“零点行动”,其中16次集中抽查、7次区域抽查和2次百日会战远程执法行动,抽查企业841家次(涉水企业14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695家次),对20家次超标企业立案处罚,其中“按日计罚”1家,罚款1101.42万元,督促5家进行了升级改造。省本级直接进行8次远程执法抽查行动取样,共监测企业74家,超标17家次,涉及企业12家。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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