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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7-04-26 10:06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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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建设和改善城镇生态系统

坚持建设生态型、功能型城镇绿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的发展方向,加强城镇绿化和水环境治理,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创建生态城镇、宜居城镇。开展城镇生态本底资源调查,科学评估城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依托山体、水系、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绿地系统,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划定并强化城镇生态红线开发边界和绿线管制,加强城镇规划区原生生态系统保护。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城市旧城区公园绿地面积有效增长。加强城乡结合部用地管理,推进“空心村”整治和危旧房改造,拓展城市生态建设空间。加强湿地公园、城郊森林公园、城市山体森林公园、绿廊绿道等具有地域景观文化特色的山水园林建设。推进生态园林城镇、海绵城市建设和联合国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深化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创建。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活动,建设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森林城市群。制定并实施城镇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有序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治理污染土地,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大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

主要任务:2020年,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平方米。新建生态园林城镇15个,建成森林城市25个、绿化模范县(区)90个,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10个、联合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5个、省级生态县30个。

专栏7  城镇生态系统建设和改善重点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生态园林城镇和森林城市建设

推进生态园林城镇建设,新建生态园林城镇15个。开展国家、省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建成一批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建成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25个,创建森林乡镇200个。

2城市湿地公园、城市山地森林公园建设

指导全省城市(县城)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推进城镇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城市湿地公园、100个城市山体森林公园。

3城郊森林公园建设

各市、县原则上建设1个以上供市民休闲游憩的城郊森林公园。

第八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

开展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评估,基本摸清全省生态本底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横断山南段、岷山—横断山北段、羌塘—三江源、大巴山、武陵山等五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区域规划。在长江干流、金沙江及长江一级支流等重要生态区域划建一批自然保护小区。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和社区现代化。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问责监督。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基础调查和管理评估。开展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创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管护资源整合,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开展若尔盖等国家公园建设试点,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加强大熊猫等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基因交流走廊带保护修复和野化放归基地建设,采取建设保护小区、改良生境、人工驯养繁殖和人工培植驯化等措施,开展珍稀濒危、极小种群和特有野生动植物的拯救保护及栖息地恢复,建设野生动植物人工种群保育基地和基因库。加强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强化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保护。收集保存国家特有、珍稀濒危及具有重要价值的生物遗传资源,建设药用植物资源、农作物种质资源、野生花卉种质资源、林木种质资源中长期保存库(圃)。加强古树名木的认定、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完善制度措施,依法加强管理,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加大道地农作物、土著家畜禽品种保护力度,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区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深入实施《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完善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保护空缺区域的规划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关键区域的保护与建设,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有害生物物种入侵。开展生态风险调查评估,推进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与示范。加强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森林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保护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统筹协调,提高保护管理效能。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监管,开展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及其产品的认证标识。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建立打击非法交易犯罪合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48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比率达到17.4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比例不低于80%,省级自然保护区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比例达到50%;95%以上的国际关注物种、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区域或流域特有物种以及关键物种种质资源及其特有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专栏8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

在土地岭、泥巴山、黄土梁、拖乌山等地,采取封山育林方式修复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300万亩。

2大熊猫等珍稀动物野化放归基地建设

在岷山山系南部和凉山山系各建1个大熊猫野化放归基地,在广元、阿坝等市(州)建设林麝野化放归基地。

3 国家公园建设

在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眉山市、阿坝州筹推进中国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园区)建设。开展若尔盖等国家公园建设试点。

4自然保护区建设

新建和完善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保护管理能力和标准化建设,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管平台,建设1-2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完善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

5 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抢救保护

对雪豹、大卫两栖甲、四川梅花鹿、四川温泉蛇、合江棘蛙等10余种濒危野生动物,采取建设保护小区、改良生境、人工驯养繁殖等措施实施抢救性保护。

6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

对崖柏、疏花水柏枝、光叶蕨、剑阁柏、西昌黄杉、距瓣尾囊草等10余种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采取建设保护小区、改良生境、人工培植驯化等措施实施拯救保护。

7长江上游珍稀特有水生动物拯救保护

实施白鲟、达氏鲟、川陕哲罗鲑等珍稀特有种类的拯救和保护工程,建设人工种群保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基因库。开展雅砻江、大渡河等重要江河水电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研究制定有效保护对策与措施。

8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设苍溪县野生猕猴桃-黄连、雷波县野生莼菜、洪雅县野生兰属-金荞麦、红原县小麦近缘种、松潘县冬虫夏草等农业野生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点)。

9 珍稀濒危植物基因库建设

建设珍稀濒危植物基因保存设施3处,收集保存珍稀濒危植物的种子、器官、组织、DNA等遗传基因材料。

10 古树名木保护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抢救古树名木1万株,复壮2万株。

第九节 防治水土流失

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及省级财政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建设,采取坡面水系工程、灾害治理工程、生态修复措施及保土耕作措施,加强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盆地丘陵和川西南山地重点加强坡耕地改造治理,盆周山地和西部高山峡谷重点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生产建设过程的预防与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分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对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整治。

主要任务:到2020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22.22%,年土壤流失量降低到5.87亿吨。

专栏9  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采取以坡改梯为主,配套水系工程措施,实施60个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布设工程、林草、农耕等措施,实施200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第十节 保护水资源

建立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体系,确定水资源重点保护地,科学利用,优化调配,划定水资源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实施水库、湖泊“清水工程”,强化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重要水源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完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积极推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镇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地下水资源的调查,加强地下水开采管控,推动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核定各流域、各河段的水域纳污能力,出台各河段、各行政区域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并严格落实。全面监控入河(湖、库)及地下水污染源,加强入河(湖、库)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全面准确掌握地下水动态信息。

主要任务:到2020年,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2%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各市(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6%,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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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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