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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2017—2019年)》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7-04-20 15:01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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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洛阳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2017—2019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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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总体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洛政办〔201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28日

洛阳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2017–2019年)


1.总则

1.1 编制背景

洛阳市位于河南西部、黄河中游,总面积15208平方公里,东邻郑州,西接三门峡,北跨黄河与焦作接壤,南与平顶山、南阳相连。洛阳市因地处洛河之阳而得名,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古都,也是中部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辖区内主要涉及黄河流域、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以黄河流域为主(其流域面积占总流域面积的95.6%),流经洛阳市境的主要有黄河、洛河、伊河、伊洛河、涧河、瀍河及北汝河等10余条河流,其中洛河、伊河、伊洛河及涧河均属于黄河流域,是黄河的重要支流,目前各河流水体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染。黄河流域是河南省水质较好的流域,水体考核目标要求高(III类)。加强洛阳市流域水环境治理,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全面完成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提升河流水质目标和优良水体的占比,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省辖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快实现国家和省“十三五”黄河流域水质目标的要求。

近年来,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治理工作,结合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的相关要求,印发了《洛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洛政〔2016〕23号)、《洛阳市2015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洛政办〔2015〕37号)和《洛阳市2016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洛政办〔2016〕37号)等文件,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改善,有效缓解了洛河、伊河、伊洛河及涧河等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并初步建立水环境统筹管理工作机制。

水环境治理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十二五”期间,虽然洛阳境内洛河、伊洛河、涧河等水质有所改善,但仍有部分河流无法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III类要求,部分河流尚存在劣V类水质,且沿河乡镇及城乡结合部农村生活污水和养殖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城市面源随雨水入河污染等威胁河流水质的风险因素依然存在。为确保2018年伊洛河伊洛汇合处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标准,2019年持续稳定达标,必须突出抓好洛阳市辖区内黄河流域的涧河等现状污染水体的治理,加强洛河、伊河、伊洛河等较好水体的水质提升,促进流域水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较好水体水质提升和不达标水体向优良水体的根本性转变,促进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进一步提升,保障环境流量,促进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9)总体方案”和“十三五”相关保护规划项目实施相关要求,依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河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豫环〔2016〕29号)及有关要求,编制本实施方案。

1.2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全面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9)总体方案”,按照“水质主导、精准治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水环境安全为底线,以流域水质目标管理为核心,坚持系统治理,充分结合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通过系统推进点源、面源污染治理和线源生态治理,将源头减排与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相结合、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工程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深化流域控源减排,统筹推进节水和保障环境流量,强化水生态修复,提升水环境承载力,创新水环境管理机制,确保水环境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提升,为重点流域水质向优良水体改变提供有力支撑。

1.3 实施范围及时限

本实施方案以洛阳市黄河流域的伊洛河流域(具体包括洛河、伊河、伊洛河以及涧河、瀍河等主要支流)为主体,兼顾淮河流域(北汝河等)。

本实施方案基准水平年为2015年,实施年限为2017-2019年,其中2017年至2018年为攻坚阶段,2019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2.流域概况

2.1 城市概况

洛阳市位于河南省西部,横跨黄河中游南北两岸,东与郑州市、平顶山市为邻,西接三门峡市,南以伏牛山脊为界与南阳市接壤,北与焦作市和济源市相连,地理坐标东经111°8′-112°59′,北纬33°35′-35°05′。洛阳市东西长约179公里,南北宽约168公里,总面积1520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803平方公里。

2.2 行政区划及人口

洛阳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古都,省域副中心城市,也是中部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现辖1市8县6区,1个正厅级规格的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省级开发区、18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共有100个镇,31个乡,56个街道办事处,31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719个村民委员会。

全市2015年户籍总人口700.3万,其中市区户籍人口197.2万;年末常住总人口674.3万,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55.0万,城镇化率为52.65%;全年出生人口7.95万,出生率11.39‰;死亡人口3.90万,死亡率5.59‰;自然变动净增人口4.05万,自然增长率5.80‰。

2.3 社会与经济

201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508.8亿元,同比增长9.2%,“十二五”年平均增速高出全国1.8个百分点,经济总量是“十一五”末的1.5倍。2015年,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236.4亿元,同比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1740.7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1531.7亿元,增长10.3%。

全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两部分。地表水多年平均资源量26.27亿立方米,地下水16.79亿立方米,扣除地表、地下水重复计算量,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8.0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不足450立方米,与全省人均占有量基本持平,约为全国人均的五分之一。受地质结构和地形地貌影响,伊河、洛河、汝河、涧河等河谷盆地,孟津东部丘岭,偃师南部丘岭为强富水区;洛河以北丘岭、汝河两岸部分丘岭为中富水地区;其他地区为贫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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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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