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环保厅官网获悉,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定于2月7日开始对宜宾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于2月22日结束。
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17年2月7日开始对你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内容
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主要针对你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重点围绕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督察进驻期间,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问询调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
2月7日,督察组有关人员进驻宜宾;
2月8日上午,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2月8日下午,召开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宜宾市动员汇报会;
2月9日,分组开展个别谈话;
2月10日,组织召开座谈会;
2月9日-2月21日,调阅相关资料、受理来电来信举报;
2月14日至2月19日,开展下沉督察、重点督察;
2月20日-21日,整理资料、汇总情况;
2月22日,督察组有关人员离开宜宾。
三、督察人员
组长: 省政府副省长 杨洪波
副组长: 农业厅副厅长张强
总协调人: 环境保护厅建管处处长陈尧
成员: 环境保护厅调研员魏庆林
农业厅水产局副局长 漆乾余
农业厅畜牧处调研员 李 明
环境保护厅生态处副调研员 李 林
农业厅土肥资环处副处长 张 辉
农业厅土肥资环中心干部 高志飞
环境保护厅建管处干部 李洪益
环境保护厅督察办干部 吴筑海
环境保护厅监测处干部 杨开尧
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干部 周志勇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干部 贺艳娟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干部 杨康年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干部 刘 静
省环境监测总站干部 王俊伟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干部 陈明千
四、工作要求
请宜宾市委、市政府按照《关于对宜宾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预通知》(川环督办函〔2016〕53号)和《关于商请协助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川环督办函〔2017〕3号)要求,协助督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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