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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全文发布 “清新福州”名副其实

时间:2017-04-19 10:13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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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地下水保护

加强地下水水资源管理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 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地 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引导发展需肥需药量低的农作物。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 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 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采矿许可。依 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 水管网可到达区域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 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 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2017 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 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

提升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防治地下水污染。石化生产存贮 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 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 2017 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 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 填。

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 继续实施《提升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城市空气质量 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前十名,使“清新福州”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 名片。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区域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等量或 减量替代。加大天然气供应与利用,加快海西天然气及中石油西 气东输三线管网及接收站工程项目建设。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 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工业燃煤炉窑替代。重点区域新建项目原则上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 使用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稳步推 进福清核电建设。继续推进陆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和管理,积极推 进海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波 浪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推进天然气、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系 统的推广应用。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深入落实《福建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 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福州市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 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推广高效锅炉、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 加快淘汰落后锅炉、实施节能环保升级改造、推进燃料结构调整 和扩大集中供热(气)等措施,到 2016 年基本淘汰建成区内 10 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窑炉。大力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 “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淘汰燃煤锅炉 1000 蒸吨。 合理布局集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各类开发区以及福清、长乐等 化工、制药、印染等产业聚集区,加快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或清洁 能源替代工程。2017 年全面完成闽清建筑陶瓷业“煤改气”工 程。至 2020 年,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大力发展绿色建 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 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 技术和装备。

(二)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 机制。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 项目建设,新建项目按规定入驻工业集中区,采用清洁能源。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 燃煤锅炉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实 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7 年,全市所有燃煤机组基本完 成超低排放改造。

深化非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污染治理。进一步深 化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焦化、水泥以及燃煤锅炉污染治理, 建成区外所有 1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窑炉应配套低氮燃烧、脱 硫、除尘治理设施,对已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不能稳定达标 排放的,实施升级改造,按照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时间,全部稳 定达到排放标准。烧结机、球团设备、燃煤锅炉全部取消脱硫设 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达到 80%以上,鼓励烧结机烟气脱硝 示范工程;现有机械式、湿式除尘器逐步升级为电除尘器或袋式 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 97%以上,钢铁、水泥行业应在 2017 年 完成升级改造;所有平板玻璃企业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浮法玻璃生产线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 70%以上;石化 行业所有催化裂化装置实施催化再生烟气治理,综合脱硫效率达 到 90%以上,对不能稳定达标的硫磺回收尾气,提高硫磺回收率。

建成区除使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外其他 2 蒸吨及以上锅炉、窑炉及建成区外所有 20 蒸吨以上燃煤、生物质成 型燃料等锅炉均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烧结机、锅炉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实施工业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试点,达到燃气排放 水平。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施工扬尘监管,规范建筑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实现渣土运输车辆的全过程监控;加强道路 保洁、冲洗力度,确保路面洁净;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 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联合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市容 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加强规划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 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使用清 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保证油烟净化装置 正常有效运行,油烟排放达到规范要求;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 天烧烤。

强化生物质焚烧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 严禁露天焚烧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杆等 垃圾,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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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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