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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

时间:2017-04-05 11:22

来源: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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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熊厅长,您好。我们知道,在“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贵厅在起草《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时,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谢谢您的提问。“十二五”以来,贵州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成效显著,但在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环境保护仍处在保护与破坏、改善与恶化相持阶段,尤其是全省同步小康建设过程中,“发展和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我们在起草《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时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一个“紧扣”、一个“突出”和三个“衔接”。紧扣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生态产品保障;加强《规划》主要指标任务与上位生态环保规划衔接,与贵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与水利、林业、工业、农业、城建等专业规划的衔接。

二是准确把握贵州环境保护的现状和特征,突出了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我厅多次赴各市(州)、县(市)及重点企业开展调研,起草技术小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并采纳了各有关部门对《规划》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厅还开展“全省水环境承载能力”、“全省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策略”等十个 “十三五”环保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三是《规划》加强了“十二五”规划中期、终期评估成果的应用,既肯定成绩、凝练经验,又分析差距、查出问题。本着“做长长板、补齐短板”、 着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等原则思路,在各相关部门提出的工程项目建议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谋划了重点工程和行动方案,并在《规划》中以专栏形式加以列举,突出了《规划》项目化和实物化,力求编制一个求真务实的规划。

问题二:《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对我省“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据我了解,里面的内容非常丰富、细致,请问《“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有哪些突出的变化和特色?如何保障《规划》的全面实施?请熊厅长介绍一下。

答:您的问题提得很好。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我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普通话”与“贵州事”相结合的规划,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明显的变化和特点:

一是污染防治范围扩大,承载力扩容。改变了“十二五”期间污染防治的“七厂一车”8个行业,扩增到了含重金属污染控制在内的“十厂一车”11个行业,包括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印染厂、造纸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制药厂(拟新增)、食品(酿造、屠宰及其它食品,拟新增)厂、化学品制造(磷化工、煤化工,拟新增)、火力发电厂、水泥厂、钢铁厂、其它有色行业(铝、汞、锰、铅、锌、锑等)、机动车”。注重污染减排协同效应的发挥,解决了环保实际工作中“小经济产出行业污染影响大”的问题。此外,依据我省磷污染形势严峻这一态势,将总磷纳入了总量减排的主要污染物类别中。

二是注重抓两头,稳中间。既注重水质良好湖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也注重不达标水体、城市黑臭水体。注重重点行业面上达标,提标改造。

三是将环保工作主动融入“主基调、主战略”,突出时代特征。不仅注重环境大数据的建设与应用,也突出环保在“大扶贫”、“大健康”、“大旅游”等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融入和互动。

四是突出了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按照“两屏五带三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生态红线管控为重要抓手,履职尽责实现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何保障《规划》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全省环保系统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抢抓国发〔2012〕2号文件等历史发展机遇,坚持“治、建、改、管”四措并举,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那么如何持续确保“十三五”环保工作的良好态势呢?我们主要做好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责任,推动规划落实。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首先,各级各部门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要秉承环境保护优先理念,充分考虑在自然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保障相关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机制。其次,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不可或缺的民生工程,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相关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是强化法治。健全地方立法、加强环境执法、严格环境司法、推进企业守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升全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法制化。

三是强化统筹。强化资金统筹,引入社会资源。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强环保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体现社会公平的区域环境补偿机制。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建设。持续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流域污染防治、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类别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大“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四是强化考核评估。严格实行河长制、跨界河流交接断面考核、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等考核制度。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定期对各市(州)、县(区)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在2018年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问题三:我有一个关于“环境大数据建设”的问题。2016年3月,贵州省被列为全国首批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单位,全面开展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服务、推进环境数据开放相关工作。那么我想了解的是在“十三五”期间,贵州在大力开展环境大数据建设方面又有哪些新的举措?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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