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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时间:2016-07-29 10:04

来源:中国十堰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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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二十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70、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是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本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于2016年12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并将重点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71、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制订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全面推进“河长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研究部署、监督实施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协调水环境管理的重大问题,确保机构、资金、人员全面落实,责任到位,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

  72、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环保责任,编制和公开年度环境行为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率先开展清洁生产,淘汰污染大、能耗高的工艺和设备,采用节能新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要积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

  (三十)强化责任考核。

  73、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水环境质量负责,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安排生态补偿资金及与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依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三十一)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74、依法公开水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信息。设置水污染防治行动专题宣传和信息公开网络。市环保局定期公布各县市区水环境状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定期公布本辖区内断面水环境质量、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自2016年起督促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根据国家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核算方法,开展相应指数核算,并予以公布。定期发布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情况及处理后排放受纳水体状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经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三十二)加强社会监督。

  75、健全公众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促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推出“十堰环保12369举报”微信公众参与平台及“十堰环保”微信公众号,借助“互联网+”宣传模式,加大新闻媒体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体新广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

  (三十三)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76、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水污染防治科学和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通过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堰环保世纪行”、“系列绿色创建”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公众参与支持环保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行动,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境、珍爱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到2020年,公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大于85%。中小学环保教育实际开课比例达到90%以上,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比例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水利水电局、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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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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