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全面收集工业和民用固定源(能源消耗、产品产量、燃烧技术、工艺技术、控制技术等),流动源(道路和非道路)、扬尘源(交通和建筑等)、生物质燃烧源等方面信息,明确各类污染物的来源和污染源的类别,并掌握每个源或每类源的排放量,最终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库。充分利用现有源清单成果,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完善数据库,切实为精细化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水环境污染共治
明确水环境质量底线。将主要河流、湖库水质稳定改善作为目标,确保到2025年,大南昌都市圈内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87.96%,全面消灭国控、省控、县界断面V类及劣V类水体;统筹大南昌都市圈发展规划和各市、县城市总体规划等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进度、达标时限要求,确定分区域、分阶段水环境质量目标。
全面落实水环境功能区划。在《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赣府字〔2007〕35号)的基础上划定大南昌都市圈内主要水体的水环境功能区,共划分水环境功能区141个,涉及到30条河流、6座水库和5个湖泊。其中:①自然保护区15个,分布在鄱阳湖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涉及河段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等五河主流的源头及南、北潦河、渣津水、汨罗江等的源头;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1个,主要分布在各城市(含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③工业用水区25个,主要分布在各河流湖库集中的工业园区取水排水区域;④景观娱乐用水区57个,主要分布在各河流湖库开发利用程度不高的水域,以及城市河段和旅游开发水域;⑤渔业用水区13个,主要分布在长江干流江西段,以及鄱阳湖和沿鄱阳湖周边水域。
共抓长江大保护。严禁在长江干流江西段、“五河”干流和鄱阳湖周边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严控石化、煤化工等产业,优化沿江企业、产业和码头布局。全面落实“一河一策”工作要求,实现河湖保护与治理措施项目化、清单化、长效化。加强对长江沿线各地工业园区、重点风险源企业和环保设施运行的全过程监管。严格管控岸线开发利用,合理安排沿江工业和港口岸线,探索建立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科学编制或修编采砂规划,严格采砂管理,坚决打击非法开采。
协同推进鄱阳湖大保护。推动环湖地区联合开展鄱阳湖环境综合整治,建立跨行政区协同推进鄱阳湖生态保护的体制机制。重点对鄱阳湖区的污染源开展整治行动,实施抚河、潦河、杨柳津河、赣江南支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强化区域污染治理技术。摸清鄱阳湖水体中总磷来源和污染负荷,重点控制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提升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效率,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多措并举减少总磷的排放量,力争鄱阳湖水质稳步。开展相邻水域水环境联合治理,共同优化研究水资源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调整河道的功能,加大对河道尤其是主要支流河道的疏浚力度。建立鄱阳湖水质月监测评价、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鄱阳湖流域排污总量不增加、水质不下降,鄱阳湖入长江断面水质逐年改善。
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统筹推进鄱阳湖、长江(九江段)、赣江流域、修河流域、抚河流域的生态修复、资源保护与利用。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强化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目标管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逐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环境准入、结构调整、企业监管、截留治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一体化的跨界污染综合防治体系。鄱阳湖区提高滨湖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强水产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江(九江段)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降低水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赣江流域严格排放标准,推进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推进用水定额管理和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抚河流域推广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加强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控制新增工业污染,加快抚河流域(抚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建设。修河流域严格产业准入标准,推进对规模小、效率低、排污重的企业整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定标立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和风险防范。饮用水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鼓励跨区域跨流域共建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加快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地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九江市要建立柘林湖水源地保护计划,实施水源地生态环保工程,包括水源地及配套设施建设、水源地环境污染调查、水源地上游环境风险源调查评价、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
加强城市内河内湖污染整治。防治结合、治理为主,治理市民身边的污染水体。实施河涌综合整治,消除黑臭,恢复城市水景观、水生态。重点对南昌市乌沙河、城区四湖、梅湖、雄溪河、青山湖、瑶湖,九江市八里湖、赛城湖、甘棠湖、南门湖、芳兰湖、十里河、濂溪河和沙河等城市内水环境实施综合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景观提升治理方式,实现水网、湖泊、湿地全贯通,污水处理和生态修复能力进一步提升,亲水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在南昌市开展蓑衣荚闸、青山闸、鱼尾闸等排水口上游水系整治示范。
(三)土壤污染联合防治
明确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基本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耕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为重点,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将基础农田保护区域作为土壤优先保护区域。
严格防控土壤环境污染。在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内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重点规划环评和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项目环评审核,规范垃圾、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的保护。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逐步建立土壤环境分类管理信息库,实行分类管控。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强居住、学校、医疗和养老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对新增建设用地和现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实施强制性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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