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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涛:因地制宜,污泥处置须先行

时间:2011-10-21 08:0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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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据报载,“十二五”期间,我国在污泥处理处置上潜力巨大,投资有望达到600亿元。前景美好,前路却如迷雾。污泥处理工艺五花八门、行业规范相对薄弱,在此背景下,究竟该如何选择合适的污泥处置处理方式?前不久召开的“2011(第三届)上海水业热点论坛”上,众多与会专家也就此展开了热烈讨论。清华大学水业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专门就此发表看法,认为污泥处置环节决定处理环节,污泥处置需要因地制宜,需要政府强制约束,并及时调整。

目前我国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接近4000座。随着大量污水处理厂投入稳定运营,污泥出路问题和二次污染的问题逐渐显现,已经成为政府、企业共同关注的热点。

从另一方面讲,哪个地方的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急迫,就说明哪个地方的污水处理厂运营正常;一般而言,如果哪个地方还没有关注污泥问题,只能说明其污水处理厂未能正常运营。

简单地讲,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过程称为污泥处理环节;而将污泥稳定化之后,最终回归自然和社会的过程称为处置环节。

因为每个城市特定的条件不同,包括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环境接纳能力等多种因素有所不同,因此其处置的方式也应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污泥处置方式确定需要因地制宜。

为了实现因地制宜,地方政府需要根据各自的条件,定期发布不同的污泥处置方式的约束性法规和标准,而且这些法规和标准需要根据环境条件的转变而不断调整。

评价污泥处置方式的优劣,不仅要考虑污泥所产生的城市的具体自然条件、经济能力,还需要从生态环境层面和跨城市的区域层面来系统考虑。要综合考虑有机质的平衡、资源的综合利用等因素。

一般而言,处置环节决定处理环节。同时,不同的处置方式,以及其所限定的处理环节,所产生的综合成本会有很大的不同。

从污泥处理层面讲,所谓因地制宜,都是过渡性的权宜之计。没有充分对接污泥最终出路的处理方式都是过渡性的。污泥的问题由污水处理厂而产生,因此我们习惯于由污水处理厂的环节向污泥环节延伸:先完成污泥的处理环节,再寻求污泥处置的出路。但是如果寻求不到污泥处置的出路,或者污泥处置的思路不能被环境标准所接受,前面所进行的污泥处理环节就可能是无用功。目前,由市政公用或水务部门所作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同样沿袭了这种思路,即从处理层面考虑的多,从处置层面考虑的少。

污泥处置环节的因地制宜,需要政府来确定约束性方向。因地制宜是相对政府确定法规和标准时而言,关于污泥处置的法规和标准是强制性的,一旦确定就必须在一定时段内实行。污泥处理环节根据处置环节而设定,可以因地制宜选择的空间很小。相对处置环节的强制性,确定了污泥处置环节后的处理环节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则属于推荐性选择。
 

编辑:李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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