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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或适时上调

时间:2011-06-10 09:30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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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网编者按:水价上涨的理由基本上可归纳为两条:一是水价总体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浪费严重,不利于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二是水价偏低导致供水企业面临经营亏损的压力,不利于水质的改善和供水服务的提高。当然各地自来水公司具体的调价理由还可能有“地方特色”。

  在中国,水价已经逐步演变成为一个敏感的社会性话题,正如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总编傅涛博士在其所著的《水价二十讲》中所言:水价虽然称为价格但却并非是由供需所决定的市场价格,而是政府根据多种因素的综合定价。水价的复合性使成本因素常常被政治和社会因素所掩盖,进而导致供水价格的确定并不能按照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那样依据成本实行。从整体而言,水价已经不是一个基于成本的经济概念,更多的是一个包含诸多社会和政治因素的综合概念,而且往往背离成本基础。

  以下内容来自《中国经济时报》:

  专家称,阶梯水价是水价机制改革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同时,水价改革还需建立联动化、法制化的水价形成机制。

  国务院近日正式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推进成品油、电和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择机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

  《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到,今年要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合理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业内普遍认为,随着国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无论是居民用水还是工业用水价格,都有可能在今年适时上调。

  水价上涨成趋势

  近日,随着天气持续高温,全国不少地方用水量节节攀升的消息频现报端。据媒体报道,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调度中心统计,今年南京市用水量较往年整体偏高,一季度用水量同比增长3%。加之近期连日高温,雨水偏少,于是在5月的第二个周日较早出现用水量猛增情况。根据以往用水高峰多在每年6至8月份的情况判断,最近一段时间,141.86万立方米的纪录很可能再次被突破。与此同时,天津、福建、无锡等地用水量也是节节攀升。

  近几年,不少地方的水资源都是处在入不敷出的状况。以北京为例,北京没有大江大河,却拥有2000多万人口。近12年来,北京的年平均降水量下降了20%,水资源量减少了34%。北京市水资源管理处处长戴育华介绍,资源少,人多,措施多,但是,北京的水资源还是处在入不敷出的状况。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北京就一直采取各种节水措施。

  随着水资源紧缺程度的加剧,水务产品或服务价格都有上涨的趋势。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2011年资源品价改要从水价开始,积极开展水价成本公开试点工作,为深化水价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并为电、气、油等资源品价改探索有效途径。

  与阶梯电价一样,阶梯水价一直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水价机制改革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阶梯式水价是国际通行的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弱势用水者利益的手段。1998年国家开始明确要推进阶梯水价,但是目前只有个别城市开始实施。傅涛说,“要想阶梯水价落到实处,政府的投资应当有一部分要投到水表改造上,这样的投资是最需要的。”

  应建立联动化、法制化的水价机制

  除了推行阶梯水价,“水价改革还需建立联动化、法制化的水价形成机制。”水务资深专家、国融大通董事总经理李智慧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联动化就是实行水价与成本之间联动,在一定周期内,当企业经营成本的变动或累计变动的幅度超过10%时,城市政府应当调整水价,有困难的,应当予以补贴。这个周期最佳是1年,不应超过2年。

  当然,联动要有一个前提,就是水务企业必须实行成本公开——主动公开、定时公开。可以以各地行业协会为主体,加快建立水务企业的经营公报制度和水价定期审核制度,不论是否调价,都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建议一季一报;在严格遵守《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的基础上,定期向社会公布成本构成情况,建议半年一公布。积极推动成本透明、公开,并接受和答复市民的质询,才能打消公众的猜疑情绪,建立互信。

  李智慧说,实行水价与成本联动,实质是为水价形成引入市场机制,也是落实《价格法》规定的“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当然,成本公开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那就是对政府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使之背负不合理成本的不当行政行为形成反向制约。

  法制化就是依法治水、依法调价,依法给予补贴。李智慧认为,好的设想必须有法治保障才能实现,尤其是涉及政府责任的机制设计。城市政府在水价成本变化达到10%时必须相应调整水价,调价有困难的,应通过财政补贴的办法弥补价格倒挂,确保企业的基本生存和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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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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