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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规划 鼓励区域联合供水

时间:2009-04-01 14:41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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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水工程是城镇的生命线,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确保水量、水质和水压安全。制定科学合理和完善的供水工程规划,对于西部小城镇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合理布局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保障小城镇供水安全以及促进小城镇供水的可持续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小城镇供水规划既是小城镇供水发展战略的归结点,又是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起点,在整个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必须被小城镇的主管部门所重视。此外,对于参与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规划的规划设计和咨询部门,不能生硬照搬一般在大中城市规划设计的经验,而是应当充分考虑小城镇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规模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具体实际,同时加强考虑小城镇的区域环境以及与周围农村地区对于供水基础设施的共享。在条件合适的小城镇群之间鼓励采取区域联合供水。规划应尤其注意近、远期相结合,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 年,远期规划年限宜采用10~15 年。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的规划尤其应注意供水规模的合理确定以及水源安全问题。

  重庆大学最新研究成果《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指南》,对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规划的目的
  西部小城镇基础设施是进行城镇各项社会经济活动的保障体系。功能齐全、能量充足、布局合理、彼此协调的城镇基础设施是保证和促进城镇健康、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城镇基础设施规划是合理配置和优化城镇基础设施的必要手段,因此配合城镇建设编制供水系统的专项规划对小城镇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规划的目的是通过对小城镇供水、用水现状的分析,合理确定小城镇的用水定额,区域联片供水可行性、小城镇供水设施的空间布局以及提出水资源保护和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二、规划的原则
  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证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实行“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城镇水资源利用方针。水源开发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究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合理确定水源顺序,在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基础上优化配置水源与用水的适用结构,既避免高质低用,更不能低质高用。

  2)与城镇总体规划相一致
     以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性质、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目标确定城镇供水规模;以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镇用水要求、功能分区确定水源数目及取水规模;根据水质、水量、水压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水厂位置、确定集中、分区供水方式,确定加压泵站、高位水池位置及数量;根据水源水质及用水要求确定水厂处理工艺;根据水利、航运、防洪及污水排放、河流变迁等选择取水位置和构筑物形式;根据城镇道路规划确定输水管走向,同时协调与其它管线之间关系。

  3)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合理超前建设
  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避免大而空的规划,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各阶段发展需求,在此基础上,适度超前,体现规划的前瞻性。

  4)遵守国家及地方规划法规、政策。

   5)区域供水和城市、城镇、农村供水设施的共享。
  根据课题组对重庆市重点镇供水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的调研,发现供水规模过小是制约小城镇供水设施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供水规模过小导致单位运行成本过高,不但影响投资商和运营商发展小城镇供水的积极性,而且也为当地城镇居民带来了较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小城镇供水规划应加强对区域供水的研究,如果条件不成熟,应加强研究小城镇与周围农村地区的供水设施共享,尽量实现供水的规模效应,同时也配合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区域联片供水尤其应注意水源共享的可行性,一个较大的水源有利于水量和水质保障,对于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6)城镇供水与排水应统一规划。

三、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规划的内容
  参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小城镇供水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预测城镇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镇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城镇给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近期实施内容及投资估算;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及建议。对于小城镇而言,用水量预测具有与大中城市不同的特点,应特别注意。此外,小城镇供水水源往往是小城镇供水的薄弱环节,也应当予以特别的关注。小城镇供水规划也应当给出可能的供水处理工艺选择。

  四、城镇供水基础设施规划的水源选择
  水源选择是给水工程的关键,其将影响到城镇总体布局和给水排水工程布置,应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研究。选择水源时应当满足《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T14848)的有关规定,应选择那些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的水源,以满足城镇近远期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坚持开源节流的方针,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此外水源选择要密切结合城镇近远期规划和发展布局,从整个给水系统的安全和经济考虑。但在许多小城镇的规划设计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规划人员对水源的可靠性研究不够深入。在小城镇规划设计时,不能因其水源保证率要求较城市低而忽视水源选择的重要性。要做好小城镇给水工程规划时水源的选择,宜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应重视对水资源的可靠性进行详细勘察和综合评价
     由于缺乏对水资源情况的认真考察和分析,造成水源工程选址不当或工程失误的事例时有发生。此外,还必须考虑水源的水质和水量未来可能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对可能出现的不良的后果,提出必要的措施、对策。
     2)注意协调好与周围城镇和地区的用水量平衡,加强区域范围内的供水研究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及经济的发展,城镇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区域或流域内城镇的相互影响和依存性增加,因此,应从区域或流域的层次考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
     3)充分考虑水资源对发展的制约作用
     一定数量的水资源只能支持一定规模的城镇。规划时,要科学预测城镇需水总量,做好城镇水资源平衡,注意水资源“门槛”对城镇发展的约束,必要时应对城镇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城镇布局提出调整与制约要求。
     4)对缺水型城镇应深入研究缺水的原因,并作长远规划对于缺水小城镇多属于工程型缺水或水质型缺水,规划时应从远景考虑,近期着手,提出经济可行的措施,确保城镇水源规划与建设适应城镇发展的需要。
     由于全球性气温变化的影响,以及全球性堤坝及各种类型水库的修建导致全球水文系统的老化,近年来全球的降水量及其分布特征正在出现剧烈的变化,降水的季节性分布日趋明显,据观察,西南和西北地区的水资源系统均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如重庆市2006 年夏季和2007 年春季;四川省2007 年春季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这种水文变化对小城镇周边的次级河流及通过降水补给的地下水系统影响尤甚,因此,小城镇供水规划在水源选择时必须考虑水文变化的影响,
    加强纵向和横向调查,准确地把握小城镇供水水源的变化趋势,并制定相应的工程和管理上的应急措施,如运送饮用水、铺设临时管道供水、车载净水设备供水等方式以及加强日常的节约用水管理等。对于不具备联片供水的城镇群,仍然需要考虑供水水源共享的可能性。同时,由于大多数小城镇的供水水源水量小,水质易于受到污染,应加强水质方面的保护措施,特别是一旦水源污染,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的适应性较差,而采用强化处理或深度处理工艺,对于小城镇来说费用可能过高,小城镇水源水质保障应以强化管理为主。对于小城镇供水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应树立忧患意识,将水源安全问题作为重要事情来抓。

  此外,《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指南》还对小城镇定额的确定和水量计算方法进行了说明。同时,对小城镇供水基础设施规划需要的资料,包括自然资料、城镇规划资料、乡镇及工业企业的给水现状、供电资料等也做了具体的指导。

  据了解,伴随着本技术指南制定项目,荷兰政府赠款“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经济适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还编制了《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政策》,该政策为本指南的主要依据。本指南旨在中国西部小城镇供水技术政策的基础上,编制为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城镇供水等)的前期工作、设计、工艺、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提供具体的技术参考。

编辑:吕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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