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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政策体系

时间:2006-04-18 01:51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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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农村居民饮用水质量和安全水平,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4月11日,义乌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政策体系。
  义乌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到2008年,全市自来水覆盖率达到100%,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供水保证率达到90%,全市农村居民饮用水基本达到普及阶段安全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供水保证率达到95%,全市农村居民饮用水普遍达到提高阶段的安全水平。
  按照“城乡管网互通,水厂独立成网,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综合效益”的思路,义乌市将加快镇街、村饮用水水源的小型水库、水厂和净水工程的建设,实施一批标准化水厂、简易供水站及其附属构筑设施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加快村内供配水管网及其构筑设施的新建、改造。
  为完成目标任务,义乌市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政策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2006-2010年,义乌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并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投资比例。
  城镇自来水水源由市原水公司提供或相应水库供水。市属水库供水水源工程建设资金100%由市政府承担;镇街管理的水库供水水源及其配套工程建设由市政府补助70%,其余由镇街或供水企业筹集。城区环城线以内通村、居管网建设按市政府50%,市自来水公司50%比例分担。城区环城线以外镇街新建供水管网工程,水厂之间联通管网,各水厂向镇街、村居延伸的供水管网工程,市政府补助80%,其余由供水企业筹集。镇街新建水厂建设资金以供水企业自筹资金为主,建成后5年内市政府按水厂和净水工程建设贷款资金给予3%的财政贴息。
  城镇水厂供水范围外的供水水源工程、农村小型水厂、简易供水点及水源点至农村村口的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由市政府补助70%,相对欠发达地区提高到90%,其余由镇街、村筹集。村内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列入市新农村建设政策扶持范围。
义乌市将按照“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提高,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作为当前为民办实事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义乌市水务局 曹申生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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