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城市水业战略论坛的第一天下午采取主题发言与联合交流相结合的形式。
来自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于晓东首先做了发言。他详细介绍了“十一五”时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需求与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的总体框架包括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及存在问题、今后五年城镇污水处理总体需求、今后五年污水处理投资重点、污水处理总体布局(从宏观角度分配能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投资重点排序)、政策建议与保障措施六方面内容。
“九五”和“十五”期间污水处理能力增长迅速,但是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着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偏大、负荷率普遍较低;对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重视不够,处理工艺需要改造完善;收费不到位,运行机制尚未完善等问题。
根据全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10年全国总量控制指导性目标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300万t,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40万t。在水量上预测2010年污水排放量比2004年增加15%左右;2015年在2010年基础上增加10%左右。 “十一五”污水处理规划目标为: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60%以上,其中省会以上城市平均达到80%以上、地级市平均达到60%、县级市平均达到50%、县城平均达到30%;北方地区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20%以上。到“十一五”末,全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10000万m3/d左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处理量达到300亿m3/年左右;预计污染物年消减量为COD 600万t以上。
因此,十一五的建设重点在优先建设配套管网、加快处理设施建设、重视污泥安全处置、积极推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等几个方面。布局上,新增能力要进行总体布局,以与污染贡献和水环境污染严重地区相吻合,达到治理效果最优。
“十一五”期间,完成这些规划目标,规划新增投资额比“十五”期间投资额更大。投资额度排序为:管网、新增污水能力、污泥处理处置、旧厂升级改造、再生水,这个投资排序作为各省规划编制确定“十一五”投资重点的指导原则。
最后,于晓东谈到了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其主要内容为:1.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与评估体系;2.组织技术开发、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3.推行有利于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经济政策;4.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5.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6.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7.加强对地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全国规划与地方规划的关系;8.完善法律法规,规范项目建设,加强运营和市场监管。
(中国水网 现场报道)
编辑:谢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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