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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汉松: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现状与趋势

时间:2022-09-15 09:39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毛茂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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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全国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最早的省份之一。“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大于85%,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70%。这一规划目标在全国也是比较超前的。

湖南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整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县20个,工程投资90亿元。重点在环洞庭湖片区、湘西片区和长株潭片区。

陕西是最早对城乡供水立法的省份,在“十四五”规划提出:新建和改扩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部分)97处,万人工程195处。重点在关中地区,涉及51个县(市、区)。

新疆“十四五”期间,计划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规划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工程70处,其中新建工程37处,改扩建工程33处;设计供水规模覆盖人口1000万以上。

宁夏“十四五”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提出以黄河水为主要水源,以泾河水和当地地下水为补充水源,依托重点供水工程,全自治区形成8大供水片区,工程总投资近200亿元。

福建是全国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最快、投入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十四五”利用地方专项债推进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总投资约为500多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约400亿元,并购县级城区经营性水务净资产为约130亿元。在融资时充分利用了地方专项债和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利率更有优势。

三、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趋势分析

张汉松指出,近几年我国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各地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但总体来看,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需要不断地总结和完善。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总的方向是正确的,发展趋势也是比较清晰的。

(一)县(市)城乡供水由一个部门管理

现在城乡供水的部门管理职责是比较清晰的,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水利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管理农村供水和城市供水,省厅和市县局都类似。市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管理,市县城管局具体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等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

今后的改革趋势是什么?张汉松认为在中央和省级职责不变的情况下,市县可以统一管理,即由当地政府确立一个城乡供水的主管部门,可以是水利局,也可以是城管局。目前有的地区已出现这种情况,由水利局或城管局统管城乡供水业务。水利局主管的优势是有利于实现从水源、水厂到管网一体化管理,特别是水库由水利局管理的情况下。城管局主管的优势是供水管理的技术力量强,在水质净化、水质检测、经营运维等方面有坚实的基础。从发达国家农村供水的发展经验中得到一个重要的启示,城乡供水基本上都由同一个部门在管理,核心是标准的统一。

(二)通过立法来促进城乡供水健康发展

地方层面,福建、江西、陕西、重庆都印发了各自的农村供水条例或城乡供水条例。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动出台《农村供水条例》,希望从法制层面对供水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供水管理、用水管理、供水安全、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明晰政府、市场、供水单位、用水户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解决农村供水发展中的难题。

(三)城乡供水建设与管理标准逐步统一

水质方面,最新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规定,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供水只有4项指标在条件受限时可以放宽。相较于GB 5749-2006版,城乡供水的水质标准差距缩小,得到了统一。

用水量方面,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量与我国城市居民相比要低得多,农村每人每日生活用水量约为50-120L,而城市约为80-180L。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日本、欧盟等相比,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量也较低。

用水定额方面,各地出台了相应的《建设导则》,将城市和农村的用水定额标准逐步缩小差距。例如,福建的导则中,依据《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DB 35/T772-2018)中给出了农村居民(90-150L/人•d)和城市居民(120-180L /人•d)的生活用水定额范围。

技术规范方面,《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在确定水处理技术、设备、工艺参数等时,也参考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相关规定,一定规模的工程逐步向城市供水标准看齐,以保障供水安全。

(四)省级水投公司在城乡供水领域日益活跃

目前在很多地方,省级的水务投资公司和市县级的水务投资公司都是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营的主体,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城乡供水既有公共产品属性,也有市场商品属性,因此,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应当坚持“两手发力”,既要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又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国有企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履行地方政府行政指令的最佳主体。例如,福建省就提出“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国有控股、集约经营”的发展思路。

(五)融资模式的创新与EPC等推动高质量发展

福建以市县为单元打捆城乡供水项目,创新实行了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工程建设多采用EPC或EPC+O的模式,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在创新投融资模式上,福建的经验值得借鉴,采取了“政府主导、债贷融合”的方式,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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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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