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努力实现长治久清。全面排查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制定实施整治方案。落实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强化生活、工业、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治理,加快城区污水与上游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规范沿河工业和“小散乱”污水排放管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情况,实现水清、河畅、安全、生态的目标。到2025年,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提升城市内河内湖品质。推广福州内河治理、厦门筼筜湖治理经验与模式,深化城市内河内湖整治,统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实施生态补水,促进城市内河内湖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的恢复。优先采用自然护岸、植物护岸等生态护岸形式,保留自然的河岸线、天然的砂石、水草、江心洲(岛),打造人水和谐的亲水休闲空间。
规范废水排放管理。对污水排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的,限期退出纳管。对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工业废水的,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重点做好餐饮、农贸市场、洗车洗污废水排查整治。
第四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扩大“无废城市”试点。推广光泽试点经验,在2~3个有条件的地级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城市发展模式。统筹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源头减量,提高工业固废、厨余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建筑垃圾、农业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不放松。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支持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实现资源集聚处置。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许可豁免管理试点。
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区创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有效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规范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监管。
至2025年,实现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力争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推动塑料制品和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在餐饮、娱乐、商场等领域推广重复利用、再利用或可降解的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培育壮大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规模,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废塑料源头减量机制。监督快递行业落实国家快递绿色包装标准,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到2022年,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长效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五节保障城市环境安全
构建气候变化适应型城市。加强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基础信息收集、信息化建设以及大数据应用、城市公众预警防护系统建设。针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修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积极应对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增强城市绿地、森林、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调节气温、保持水土等方面的功能。加强气候灾害管理,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健全政府、企业、社区和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管理体系。
提升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推进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并逐步向乡镇级(包含农村“千吨万人”)延伸。暂不具备双水源供水或者应急备用水源的县(市、区)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控,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实行一月一测。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健全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联动监管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落实“两公一住”用地土壤调查评估等准入要求。逐步在福州、厦门和泉州等开发用地集中区域推进用地土壤环境先行调查试点,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建立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鼓励实施防渗漏改造,到2025年,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第五章守护乡村生态,打造山水田园美丽乡村
建设“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绿盈乡村,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有效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打造美丽乡村,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让百姓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碧水、记得住乡愁。
第一节全面推进绿盈乡村建设
梯次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建立政府、村级组织、运营企业、农民等各方面参与的共建共管机制,健全完善基层精准服务,梯次推进盈实富美的绿盈乡村建设。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到2025年,全省大部分村庄达到绿盈乡村标准,生态省建设细胞工程基础不断夯实。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不断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加快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逐步推进人口密集的重要乡镇开展乡镇备用水源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控,“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实行一季一测,乡镇级和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半年一测。
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针对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分类实施提升治理,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探索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模式。力争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比例达到40%。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鼓励以县域为单位打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通过沤肥返田、配置“湿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等方式解决终端处理问题,提升垃圾治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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