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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文】

时间:2020-04-02 13:08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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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 “千名好书记”培养引领计划和10万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工程,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 编制人员等机制。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抓乡促村,整村推进、整县提升,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 “三资”管理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做到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

第二节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建立由村民委员会、驻村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组织代表、流动人口代表、村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协商制度,引导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建立多层次基层协商共治新格局。深入实施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工作机制,探索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新模式。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以县 (市、区)为单位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推进村级事务与乡镇 (街道)政务联动公开,明确 “三资”管理和公开办法,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组织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起以村规民约为重要载体的民主治村工作机制。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司法所和乡镇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 (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培养法律明白人,推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探索农村产权保护、农业市场运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 “三农”支持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法治县 (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治理水平。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农村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 “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集维稳、综治、纠纷化解、信访、民生等为一体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等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 “保护伞”,保护农村居民人身权、财产权。持续开展 “六无”平安村创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优秀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传承,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道德评议机制,成立道德评议会,开办道德讲堂、文化礼堂等,开展德孝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建设新乡贤文化,在劳务输出大县建立乡贤信息库,在乡镇成立乡贤联谊会,在村社设立乡贤参事会,明确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职责和方式,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协设立新乡贤界别。深入宣传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深化农村殡

葬改革,倡导文明、健康、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第三节 夯实基层政权

科学设置乡镇政权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面向服务群众合理设置基层政权机构、调配人力资源,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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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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