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为七个章节,分别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泥管理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框架的构建主要包括的内容有:
(1)根据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和要求,结合上海市水环境现状及治理需求,合理确定标准适用范围;
(2)根据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的水质特点和治理需求,提出符合上海市农村经济和管理水平的农村污水污染物控制指标;
(3)综合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合理的分类、分级控制思路;
(4)综合考虑农村河道水环境现状、农村污水污染贡献、农村污水治理适用技术、农村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水平以及国家及上海水污染防治相关规划政策,研究提出污染物标准限值。
3 标准的适用范围
农村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涤、淋浴和厨厕等排放的污水,不包括混有工业废水或规模化养殖废水的污水。
根据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统计结果,现状已经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基本在100 m3/d以下,而200~300 m3/d规模的设施仅1座。因此,本标准适用范围为规模小于3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本标准执行,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仍按原设计标准执行。
4 标准分级情况
目前上海市政污水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一级B标准,无其他较低级别标准。为保持标准体系的相对统一,本标准仅设置一级A标准和一级B标准。一级A标准适用于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环境功能及以上水域(包括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水域以及其它重点生态保护和建设区)的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区域执行一级B标准。
5 出水控制指标的选取以及重点出水控制指标的解读
5.1 筛选原则
(1)重点考虑上海水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黑臭和富营养化)和造成污染的关键因子(化学需氧量、氮、磷等因子)。
(2)考虑农村污水的水质特征以及农村现有管理水平和经济水平,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控制项目做必要精简。
(3)根据生态环境部及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结合上海农村污水处理的实际,科学选取控制项目。
5.2 控制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影响水环境的因素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pH
过高或过低的pH均会使水中的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导致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质恶化,而且考虑到“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中要求增加pH控制项目。因此,将pH纳入控制项目。
(2)有机型污染物
纤维素、蛋白质、油脂、淀粉等一般以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动植物油等指标表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中CODCr与BOD5指标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且BOD5指标的检测较为不便,因此,本标准不再设置BOD5指标,而以CODCr指标来表征。不含乡村旅游废水的设施进水监测结果表明,动植物油的进水浓度较低,因此,本标准只针对处理含有乡村旅游污水的处理设施提出动植物油指标要求。农村污水一般不含石油和色度,所以去除了石油类和色度指标;对于粪大肠菌指标,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下发的文件均未作要求,因此,在该标准中不作统一规定,实际工作中以处理尾水的去向,根据相关标准选取,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3)营养型污染物
氮、磷等,一般以氨氮(NH4+-N)、总氮(TN)、总磷(TP)表征。由于上海河道水体存在一定的黑臭和富营养化问题,城镇污水处理厂对这三项指标的要求已逐步提高,且成熟的生物处理工艺及组合工艺对这三个指标能够做到比较好的去除。因此,本标准继续选取这三项指标。
(4)悬浮型污染物
不溶于水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一般以悬浮物(SS)指标表征。
(5)洗涤用品污染物
主要为表面活性剂,一般以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指标表征。考虑到一般情况下,原生污水LAS浓度较低,且CODCr达标的情况下,LAS一般均能达标。但对含有乡村旅游污水的农村污水,其LAS浓度较高,因此,本标准只针对处理含有乡村旅游污水的处理设施提出LAS指标控制要求。
基于上述原则和农村生活污水的水质特点,选取pH、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氨氮(NH4+-N)、总氮(TN)、总磷(TP)、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8项指标作为控制项目。
5.3 标准限值
与城镇污水处理相比,农村生活污水来水水质水量不够稳定,且处理设施规模普遍较小,低温持续时间较长。因此,标准限值上,本标准一级A标准和一级B标准控制指标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相比,总氮(以N计)的一级B标准限值放宽至25 mg/L,总磷(以P计)的一级A标准和一级B标准分别放宽至1 mg/L和2 mg/L,氨氮的一级A标准和一级B标准分别选择8 mg/L和15 mg/L,不考虑温度季节差异;pH、CODCr、SS、LAS、动植物油指标限值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致。
6 与国内其他地区同类标准的对比分析
目前,除上海外,已发布或即将发布地方农村污水处理标准的有江西、甘肃、天津、湖南、福建、河南、北京、广东、山东、陕西、浙江、宁夏、陕西、河北、成都、重庆等16个省市。本文对上海市地方标准与其他地区标准从分级方法、控制项目、标准限值等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如下。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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