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雄安新区安新县留村北坑塘综合治理工程公开对外招标,项目内容主要是清理坑塘周围垃圾并卫生填埋;在坑塘半岛上建设简易厂房并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坑塘底泥无害处置,作为林地用土,综合治理后坑塘全部新鲜干净土覆盖;应急处理设备及设施撤离,半岛上种植乔木。总投资约749.1万元。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51.53万元。
具体详情如下:
安新县留村北坑塘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留村北坑塘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安新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以安发改字【2018】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安新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ZB-2018-126
2.2项目名称:安新县留村北坑塘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3项目地点:保定市安新县留村北侧
2.4项目概况:清理坑塘周围垃圾并卫生填埋;在坑塘半岛上建设简易厂房并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坑塘底泥无害处置,作为林地用土,综合治理后坑塘全部新鲜干净土覆盖;应急处理设备及设施撤离,半岛上种植乔木。总投资约749.1万元。
2.5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维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2019 年6月30日竣工
2.7维护期一年,维护期满后仍达到合格标准。
2.8质量标准:勘察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规划设计标准,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9投标限价:人民币651.5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给排水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如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给排水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信誉要求
3.3.1近三年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3.3.2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周末及节假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www.hebpr.cn/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若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12月25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安新县旅游路景区工商分局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安新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新县育才东路县政府东侧地址: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C座11层
邮编: 0716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刘洋联系人:刘天惠、李建彬
电话: 0312-5321311 电话: 0312-2011168
传真:传真: 0312-201116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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