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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10:1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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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加强了生态环保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强化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坚持每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年度评价重在引导,五年考核突出约束,实施一票否决。2018年首次发布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绩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大同市将2017年度市考核各县区生态环保类指标考核占比提高到5.53%,高于省考核市指标占比。阳泉市印发了《阳泉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出现环保问题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票否优”项目。临汾市加大环保工作考核力度,在省委、省政府下达的4项考核指标基础上,又增加4项生态环保类考核指标,同时将环保工作专项考核列入综合加减分事项,考核指标分值权重大幅提高。

  六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省委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保大会,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与重点环保工作结合起来,一同安排,一同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督察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并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在今年向省人大报告2017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汇报,依法接受监督。省人大、省政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查和生态环保工作调研,督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的“三晋环保行”活动也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内容。

  (三)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山西省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工业污染排放控制不力、散煤污染管控缺位、扬尘污染治理推进缓慢等问题,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紧紧抓住“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关键环节,对症下药,持续发力。“控煤”方面,大力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2017年淘汰燃煤锅炉1.1万台;2017年完成113万户清洁取暖,省政府出台相应的资金补贴政策,并拿出10亿元资金予以支持;在全省各设区市和有关市县推进禁煤区,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率达到93.48%,散煤散烧得到有效管控。“治污”方面,全面完成了钢铁、焦化等行业提标改造工作,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管车”方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7万辆,辖区内黄标车基本清零,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全面完成。“降尘”方面,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推行散装物料硬密闭和集装厢式运输,2017年公路集装箱运输增加10%。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领导改善空气质量的主体责任,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期间,省环保厅每天以短信方式向各市党政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空气质量排名和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每周对各市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每月通报空气质量。对空气质量恶化和重点工作进展慢的市、县进行督促、通报、约谈。对各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考核,累计扣罚2.41亿元,奖励1.53亿元。

  2018年,相继印发了《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四大结构调整优化,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为重点,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措施。颁布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标准,对未完成改造的煤电机组停止运行。发布公告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由重点区域扩展到全省。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程,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调整优化运输结构,突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从8月15日零时起到年底,全省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所有设区市城区实施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严厉查处超标车辆、打击取缔黑加油站。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出台了《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地表水治理。依法整治饮用水源,开展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及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治理黑臭水体,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74个,2017年度整治完成54个,消除比例为73%。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18年在全省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启动了汾河、桑干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三项指标达地表水V类标准的提效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2017年,25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完成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实现在线联网监控。

  积极推进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2018年行动计划中的175项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水质断面跨界补偿,2017年扣缴6.5亿元,奖励1.7亿元;2018年1-6月扣缴3.8亿元,奖励1.5亿元。加强畜禽养殖监管,划定禁养区1301个,关闭或搬迁规模养殖场194个,68.4%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成粪污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

  三是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省政府出台《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完成12460个农用地详查点位的土壤和农产品样品采集,积极推进阳曲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试点。推进土壤修复工程,编制《山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8个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其中2个农用地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6个工业污染地块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农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指导全省29个产粮大县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加强土壤污染监管,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清单;开展全省煤矸石、粉煤灰环境污染治理大检查,在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电子废物、废轮胎等再生行业清理整顿,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核查,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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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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