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迅速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对照《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已有13项基本完成整改,38项按照序时进度有序推进,2项全面实施,5项尚未达到序时进度。(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三、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二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汽车。三是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四是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以辽东湾、辽河口为整治重点,全面实施入海污染源整治,控制入海排污总量,推进生态修复。五是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加强水源水、出场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依法全面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六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开展厕所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着力推进碧水工程、净土工程,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确保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使辽宁省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将坚持源头防治,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能,增加新的增长动能;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调整农业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
(二)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严格对照整改措施清单和时间节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不彻底解决问题、不达到整改标准决不销号。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对于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对镁砂行业污染整治等区域性环境问题,提高标准,深化整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的生态格局。认真落实《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切实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积极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在2018年年底前,全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并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具体管理办法,用制度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四)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机构,加强相关制度和队伍建设。借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成功经验,继沈阳、大连、鞍山和营口市之后,完成对其他10个市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覆盖,全面督促各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果。同时,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要求,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全省督察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环境问题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理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资源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改革,理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体制,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使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立足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把督察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整改中的好思路、好措施,进一步总结提升,转化为务实管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特别是对督察反馈意见带有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2018年9月,收到《关于商请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函》(国环督察﹝2017﹞77号)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陈求发、唐一军同志批示要求,制定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调度推进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每周听取推进情况汇报。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建立督办调度制度,紧盯国家环保督察办指出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地区限期完成整改,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压茬推进。目前,各地区、省直相关部门正按照要求,抓紧实施整改。
附件: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进展情况
附件: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进展情况
一、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和推进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工作时指出,“一定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好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但辽宁省没有及时组织学习研究,认识领会不深刻,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谈及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全省PM10浓度不降反升,就强调是2013年基数存在问题;谈及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就强调干旱少雨等自然因素,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差距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自身找原因、从工作中找不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重要日程,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全省上下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为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老工业新一轮全面振兴而奋斗。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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