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安排超过2亿元补助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出台《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乡镇污水处理。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纳入宜居环境建设任务,2017年全省建成166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一)莆田市涵江区江口污水处理厂、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目前江口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量达到1.45万吨/日,负荷率达到72%,进水COD浓度约120mg/L。滨海新城雪津提升泵站已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雪津啤酒厂至江口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已完成施工建设,并投入运行。三江口镇辖区EPC项目三华路、华涵路、哆中路正在施工,预计2018年完成。东港路污水管网项目已完成PPP 招标并开工建设。涵江区江口国家级建制镇试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镇区雨污水排水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预算编制及审核、施工单位招标,预计2018年完成。完成赤港路(迎宾路至赤港泵站段)和锦岚大道污水主干管疏通。赤港开发区已完成赤港片区污水现状调查摸底。
2.仙游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设计总长30.5公里已全部完成,同时完成次干管20.42公里。目前仙游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约7500吨/日。已全部完成榜头镇、盖尾镇镇区共90.96公里管网年度建设任务。
(二)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生活污水处理厂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末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完成漳州市中心城区及旧镇区生活污水接入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作,实现中心城区与福龙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的互联互通。已完成丁字港破损倒虹管、华龙污水处理厂过溪段破裂污水管、湖中路(中闽大道-锦江大道)压坏的污水管修复。完成湖中路、规划七路、翁角路的检测清淤修复和洪岱路的污水主干管检测修复。已完成新建改造污水管道长度64公里,并对原有部分管道进行清淤修复。
2.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进入角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由日均5000吨提升至日均3.6万吨左右,平均进水COD浓度由40mg/L提升至250mg/L以上。
二十三、《“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2015年福建省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应达到3.06万吨/日,但截至2016年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77万吨/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虽然作了部署和督促,但推进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截至督察时仍有14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成投运,平潭、闽侯、罗源等地至今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末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干部挂钩基层机制督促落实,将11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列入年度宜居环境建设任务,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对进度滞后县市进行约谈。省住建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发专函15份,督促其加快存量垃圾治理工作。
2.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逐一制定11个(含闽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计划和措施、资金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除漳浦县、永定区、建瓯市、漳州开发区目前由原“规划填埋”现已采用垃圾焚烧处理以及漳平、南靖填埋场剩余库容满足10年以上需求,这6座不计划扩建外,连城填埋场二期、长汀填埋场二期、平潭已完成建设,其余2个项目(闽侯焚烧厂、上杭填埋场二期)正按序时进度推进。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加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十三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有关要求的通知》,针对各地反映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二十四、国家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加快存量生活垃圾处理整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作了部署,但抓落实不够到位。截至督察时全省县级及以上地区仍有49个非正规垃圾堆场和不达标处理设施,存量垃圾高达1651万吨,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较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末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省住建厅将存量垃圾治理列入年度宜居环境建设任务,要求设区市每月汇总上报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查,会同省环保厅对进度滞后县市进行约谈。省住建厅组织编制《福建省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研究暨治理规划》,明确了存量垃圾场治理的主要方式和主要程序。截至目前,49个非正规垃圾堆场和不达标处理设施已完成整改7座,其他42座已完成风险评估和整治方案制定。
2.省住建厅将存量垃圾治理纳入干部挂钩基层机制督促落实,并纳入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绩效和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加以推进。
二十五、乡镇在用简易垃圾填埋场和焖烧炉等设施共有483个,无渗滤液处理设施,焖烧炉无废气治理设施,局部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末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停用垃圾焖烧炉等农村简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通知》《关于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停用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的通知》,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工作会,要求各地严格按要求停用,加强巡查,严禁继续使用。将停用情况纳入省级农村污水垃圾考评每季度进行督查,并纳入省住建厅、环保厅、水利厅、河长办等4部门联合督查进行抽查。483处乡镇在用简易垃圾填埋场和焖烧炉等设施在2017年8月底前已全面停用。针对一些乡镇资金困难、转运成本高等问题,2017年、2018年均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9亿元用于乡镇转运站建设以及村庄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补助,推动建立农村保洁常态化机制。
2.将483处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情况纳入农村污水垃圾考评重要内容。2018年1月、3月和5月,省住建厅、环保厅、水利厅、河长办等4部门联合开展3次督查并进行通报。多次发函督促并召开会议督促推动。483处已完成风险评估和整治方案制定。
3.加快完善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纳入农村污水垃圾考评。2017年247个未建成垃圾转运系统的乡镇已建设完成301个转运系统,实现全省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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