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高标准排放下污水厂运营的痛点与出路

时间:2018-09-19 13:34

来源:中国给水排水

作者:魏彬

评论(

今天给大家汇报的题目是高标准排放污水厂运营的痛点与出路。主要从四个方面介绍。首先从行业背景和技术背景方面谈一下提标改造的内忧和外患。

微信图片_20180919130402.jpg

首先说一下行业背景,就是外患。外患第一点是监管的压力,大家知道近两年来的“环保风暴”,对于污水处理厂,包括整个环保行业的监管压力是空前的增加,新的《环保法》、“水十条”、按日计罚以及日趋严格的地方标准,压力很大,另外一方面就是今年6月份要求污水厂加装总氮、总磷的在线仪表,这种变化对于污水厂的运营影响还是比较大的,24小时的连续监测对于精细化的控制要求提高了。再有一点就是环保的一瓢式监管方式。总体来说,在监管压力增加的情况下,几乎是资本的冬天,但同时也带来了机遇,监管严了,正是促进技术进步的一个外在的动力。

微信图片_20180919130407.jpg

第二个外患是排放标准的问题。排放标准我主要从运营管理的角度来解读一下地表四类给我们带来的运营方面的一些问题以及高排放标准条件下的成本和技术的平衡点。先讲一下我们运营人员的状态,在执行二级标准的时候大家可以躺着干,几乎不需要做太多的调整,实行一级标准的时候,包括一级A和一级B,我们的运营人员就要走起来,不能躺着干了。到了地表水标准,不用干!为什么不用干了?因为咱们从指标上可以看一下,地表四类氨氮的指标是1.5,这里还要讲一个叫需氧量,进水的需氧量因子,常规的生活污水进水假如COD300mg/L,氨氮40mg/L,COD需氧量按1:1计算,氨氮需氧量按5:1计算,两个指标需氧量在500mg/L左右。也就是说在供氧总量在500的条件下,控制精度要到7,如果少了氨氮不达标,如果多给了会影响总氮和总磷的达标,所以说控制区间非常地狭窄,因此仅仅靠人的控制基本上是做不到这种要求了,那么人也就不用干了,要交给机器来干。

微信图片_20180919130412.jpg

下面简单说一下高标准下几大项指标带来的新问题,COD根据我们的经验,生活污水COD达标是没有问题的,之所以会出现达不到的情况,一般是混合了一定的工业废水。BOD的指标一般是可以达到的,没有什么太大问题,但BOD的高标准要求生化处理工艺要以O段结束,不能以A段结束。氨氮是对曝气量非常敏感的指标,如果稍有不足,首先出现问题的就是氨氮指标,氨氮的高标准对自动控制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总氮是一个比较难的指标,总氮也被称之为烧钱指标,总氮的高标准对工艺过程的智能化控制由选修课转为必修课,在DO控制上偷的懒由碳源买单。总磷和悬浮物这两个指标一般比较容易达到,但也决定了高效沉淀和过滤成为标配。

微信图片_20180919130416.jpg

第三个外患是低价竞争+支付风险。在这里我们呼吁两个精神,就是契约精神和工匠精神,需要加强。另外在综合以上这些外部的条件的压力情况下,如果要实现高标准排放,唯一的出路就是要做到低成本,这是我们的观点,只有低成本才可持续。

微信图片_20180919130416.jpg

下面讲一下技术背景,也就是内忧。在说之前,先说两个概念,一个叫碳源利用率,我在去年的时候也说过这个概念,碳源利用率就是碳源用于脱氮、除磷的比例,碳的去向大概有三个方向,同化反应、与氧气反应、与硝态氮反应。碳源与氧气反应或者同化反应,对于碳源来说都是不利的,虽然做不到100%与硝态氮反应,但是要追求尽量高比例的碳源,于硝态氮的反应。另外一个叫总氮放弃率,总氮放弃率是什么概念呢,就是在假设碳源无限充足的情况下,我们得工艺仍然无法去除的总氮。

微信图片_20180919130424.jpg

比如说AAO工艺,通过内回流和外回流将硝化液拉回缺氧区,内回流比200%,外回流比100%的情况下,将有25%的TN通过二沉池出水排出,前面加再多的碳源这些TN也是去除不掉的,这就是TN的放弃率。

下面就用这两个概念判断一下目前提标改造常用的工艺是否符合要求。1、AAO工艺及其改良工艺:碳源利用率低、总氮放弃率高。两项都不合格

微信图片_20180919130428.jpg

多级AO:避免了大量的内回流夹带氧气,碳源利用率较高,总氮放弃率高。这个工艺面临一个问题就是配水的问题,第四点配水就会面临总氮放弃率高的问题,第四点不配水需要外加碳源来补充,虽然可以把总氮降的很低,但是碳源利用率就低了,二者不能兼顾。

微信图片_20180919130432.jpg

Bardenpho工艺:和多级AO最后一点不配水一样,碳源利用率低,总氮放弃率低。

微信图片_20180919130435.jpg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