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到 2020 年,30%以上的村庄建成 美丽乡村,培育 2000 个特色风貌示范村。
11.实施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 建设,组织开展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路网状况 水平。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硬化建设,实现穿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 路硬化全覆盖,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启动实施“户户通”工程,严格执行《村庄道路建设规范》,同 步设计施工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基础设施或预留管 线埋设空间。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混凝土、沥青、 砖石、卵石等路面材料,鼓励根据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和风 俗习惯等进行生态化铺装。引导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 宜居村庄等特色村庄在道路硬化建设时突出地方特色,采用地方 建筑元素,保护和延续村落风貌。到 2020 年,全省农村基本实 现村内道路“户户通”。
12.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结合乡村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 废旧棚房。整治农村闲置废弃房屋,通过发展精品民宿、集体公 共用房等多种方式盘活、处置和利用。引导村庄适度建设小广场 等公共活动场所,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 牌坊等形象工程。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 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 室内卫生舒适。
13.推进村庄绿化亮化。根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件、产 业基础等,充分利用村边荒山、荒地、荒滩等闲置土地,以乡土 树种为主,合理推进“乡村林场”、环村林建设,组织开展植树 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加强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及“四旁” 绿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到 2020 年,全省乡村绿化覆盖率达 到 30%。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设备,科学设置照明设 施间距,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和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 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提高村庄公共照明使用效率。
14.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 一批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农 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到 2020 年,各市的国家级卫生县城、卫 生乡镇比例均达到 8%以上,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 30%以上。
15.打造农村特色风貌。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力度,建立省级传统村落名录,把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全部纳 入名录管理,建立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机制。编制村庄保护发展 规划,加强对古居、古井、古树、古桥、匾额等历史文化要素的 保护利用,注重注入旅游元素,发展乡村旅游。弘扬传统红色文 化、农耕文化,加大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民间传说、民俗、地 名文化、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延续村庄传 统文脉。开展乡村风貌建设提升行动,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 特点,编制乡村风貌整体设计和乡村风貌建设技术导则,塑造齐 鲁特色乡村风貌。借鉴沂蒙特色民居经验做法,开展田园建筑示 范,引导建筑师下乡开展农房设计指导,做好农村工匠培训和管 理,推动建设一批富有乡村气息的田园建筑。推进农房抗震设防 和节能环保建设,引导村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绿色民居。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2018 年,全省县域乡村建设规 划实现全覆盖,2000 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编制完成村庄规划; 到 2020 年,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 100%。
16.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推行多规合一,统筹衔接县、乡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等,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优化村庄功能布局, 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明 确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 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布局。
17.完善规划编制机制。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 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农民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通过探 索建立驻镇规划师制度、选派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强 化村庄规划指导,有效解决基层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的短板。 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村民广泛参与 机制,让村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实现 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18.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将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规划实施,规划一经批 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依照 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加大规划实施检查力度,对违反 规划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充实乡镇规划建 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 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 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明确运行资金来源,稳定运行队伍, 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初步构建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 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19.推行多元化管护模式。以利用促保护,鼓励采取市场化 运作手段,支持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旅游 开发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模式开 展后期管护,有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及经济强村,可以探索建立 物业公司。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农村基 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以县为单位划分片区,项目统一打包,吸 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 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 基础设施,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 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 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降低建设成本。
20.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 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完善村级公 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 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将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并委托第 三方通过电话调查、实地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管。县乡加大督导检 查和技术支持,村级担负监管主体责任,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加 强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全过程监督。围绕村庄基 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主要环节,组织开展 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的重要力量。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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