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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行维护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5-23 09:40

来源:杭州市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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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规定

附则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2《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运维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

3《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给水规范》HJ2005-2010

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

5《美丽河道评价标准》DB3301/T0226-2017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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