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如污泥、飞灰、电子类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等),积极稳妥地推广和规范适宜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高科技含量,提升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6)积极推进适合佛山市偏远地区农村的小型污水治理设施和净水设施的研发和应用,促进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
(7)开展总量优化分配研究、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制度、企业环境责任、绿色信贷、低碳经济等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及试点工作,通过有效运用环境经济政策促进佛山市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六、健全保障措施,强力推动规划实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级各部门有关绿色佛山建设的相关工作均要纳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开展佛山市“互联网+”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佛山市全方位的环保规划”的具体落实。同时为了使佛山市“互联网+”环境保护体系的建议能顺利开展,应保障政府性资金的投入力度。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推动佛山市“互联网+”环境保护体系建设。通过提供种子资金、科技风险金投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为佛山市“互联网+”环境保护体系建设提供资金援助。
进一步提升对环保云平台的重要性认识。加快“佛山环保云”推进力度,推动电子政务向纵深推进,最大程度减少投资浪费、增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及业务的共享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在依法行政上,要加大对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无线应用等新经济的研究,树立法无禁则行的理念,真正做到由事前准入转变为事后监管服务。要让战略合作、特许经营等政策在智慧环保推进中兑现的创新管理方式。具体措施如下:
(一)明确任务分工。
1.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对保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负主体责任。各部门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对保护环境力度不够、环境质量恶化、未完成环保目标的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敦促落实规划任务措施。
2.分解落实任务。
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地级以上市要把本规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纳入本地区“十三五”环保规划,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加大环保投入。
1.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
各区各部门要将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投入,重点投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减排、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确保规划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确保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2.0%以上。
2.拓宽投融资渠道。
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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