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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下发(附项目)

时间:2017-03-07 13:13

来源:珠海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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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落地实施,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武器。 新环保法打破“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合理局面。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记罚、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强有力的处罚手段,为强化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武器。环境违法成本的大幅提高倒逼企业遵纪守法,促进企业淘汰落后装备,由原先被动守法变为主动守法。同时赋予公众更大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各级环保部门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全社会监管提供便利。

——国际合作为珠海低碳发展、环境保护引入新理念。以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综合试点建设为契机,将建设中欧低碳生态试点城市作为建设和谐宜居城市的抓手,全方位学习欧盟先进理念、技术管理经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2、挑战

——环境问题进入新老“叠加期”,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压力大。生态文明建设对珠海市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保部2014年11月出台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提出了生态文明示范市的5项基本条件和20项建设指标构成。环保部的指标体系涉及面更广、工作面更宽、创建难度更大。当前,黑臭水体、雾霾天气、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尚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新型污染物尚缺乏有效控制手段,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以POPs、EDCs、抗生素等为代表的新型污染物正持续进入水环境中,新老环境问题并存。

——“互联网+”环境保护工作承受的要求与其支撑能力、调控手段处于“攻坚期”,统筹协调难度大。“互联网+”行动计划为环境保护创造新环境,实现环境要素互通共享。虽然互联网带来了翅膀,但环保行业“船大难掉头”。整体来说,数据孤岛、信息烟囱依然存在,业务数据等信息资源还无法完全集成和整合,各地信息化建设水平不均,以信息支撑环境管理的局面还未形成。跨行业、跨地域、跨部门的信息联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的新的环境监管模式实现难度较大。

——环境保护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处于战略“相持期”,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难以一蹴而就。结构调整的国际经验表明,第二产业和服务业会呈现交替发展,高耗能行业进入平台期而不会迅速回落。从产业结构上看,2014年珠海市第三产业比重为46.8%。而世界发达经济体第三产业占比普遍超过70%。从能源结构看,2014年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原煤消费占比高达45.0%,而发达国家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原煤占比普遍少于20%。能源等结构调整阵痛短期仍将持续。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的背景下,绿色低碳转型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

——环境治理需求处于急剧“增长期”,环保投入供给压力增大。随着大气、水、土壤等重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陆续实施,生态环保治理投入需求进入急剧扩张期。从企业自身看,市场需求下降而环保投入增加,尤其是“三高”行业。从政府层面看,在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既要淘汰或转型“三高”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又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竞争力;既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又要解决污染存量问题;总体上说阻力较大,任务艰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夯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基线、排放总量上限、环境安全底线”。坚守“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环境面貌,为珠海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 基本原则

环境优先、绿色发展。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实施环境优先战略,推进分区分类管理,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以人为本、环保惠民。以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雾霾、水体黑臭、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全力改善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

强化监管、法治管理。以环境法治管理为目标,深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提升执法能力,依法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实施统一监管,提高环境法治水平。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目标要求,建立系统完善、适应生态文明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区域协作、协调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与周边城市环境协作,协同构建区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区域联防协作机制。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三) 总体思路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夯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基线、排放总量上限、环境安全底线”,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的管控、治理、服务水平与能力,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珠海”奠定坚实环境基础。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多规协调的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布局,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提升“环境质量基线”。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严控“排放总量上限”。深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完善覆盖所有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等总量控制试点。

——保障“环境安全底线”。建立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全面提升环境预警应急水平,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四) 规划目标与指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环境风险等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获得感显著增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逐步完善,环境监管能力显著增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持续投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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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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