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结合梧州实际情况,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确定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保护档案,完成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确定工作。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查明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掌握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等级。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为3个等级,清洁的为“绿色”,中轻度污染的为“黄色”,重度污染的为“红色”。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并建立档案,通过资源整合,建立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综合数据库。
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用地。对确定为“绿色”等级的农用地优先重点保护,根据其周边环境特征、污染源类型及分布情况,制定并实行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其质量不下降、面积不减少。在基本农田集中区、连片蔬菜基地等农产品主产区,要根据“绿色”等级耕地保护工作需要,在其周边划出一定范围的防护区域。在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土壤环境优先保护示范区试点,实施土壤环境保护“以奖促保”政策。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规范有机食品发展,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建设。
加强对影响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产地等区域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加强工矿企业的环境监管和风险排查,切断污染来源,遏制土壤污染扩大的趋势。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用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严格监控重点区域的污水灌溉;强化肥、农药施用量控制,严控农药和化肥的过量使用,禁止登记、生产、销售和施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全面推广氮肥深施、测土配方施肥、分段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加强粮食和蔬菜生产基地的农药和化肥包装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治理,严控饲料中砷、铜、锌等添加量,鼓励散养户集中养殖、集中处理以及集中处理场所要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等设施。开展残膜回收试点,支持建立残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逐步形成“农户收集、网点回收、企业加工”的残膜回收利用体系。
第五节声环境污染防治
“十三五”期间声环境防治重点是生活源和交通源,重点区域为工业、宝石加工、商业、建筑施工、娱乐场所和道路交通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医疗、机关、文教及居民住宅为主等环境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到20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信访和纠纷下降;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明显提高。
切实加强噪声管理。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强化噪声污染监控管理。优化、调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落实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积极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完善噪声污染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对噪声扰民的投诉,严厉查处噪声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噪声源控制和治理。强化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等各类噪声源监管和治理。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限制或设立禁止高噪声的重型机动车辆进入城市时间及路线,加大对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增加对摩托车、助力车高噪声排气筒改装及修理店铺的源头管理及查处;对城区道路敏感路段采取隔声屏障、建筑物隔声等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敏感区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使用高噪音扩音设备的音量及播放时间,严禁居民区室内装修夜间和午间休息时间作业。严格实施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监管,对噪声敏感目标集中地区实行施工噪声监控。限期治理噪声超标企业,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宝石加工噪声整治,引导企业采用低噪音设备、建设隔音设施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工业企业噪声污染。
第六节优化空间布局和坚持绿色发展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红线原则,研究制订实施区域差别化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政策,实行区域产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优化区域产业空间布局。以强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发展能源结构、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发展环保产业为抓手,推动绿色发展。
优化空间布局。探索实施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规划“多规合一”,实现县(市、区)“一张蓝图”干到底。科学划定县(市、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推动生产力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与三类空间布局紧密结合。
积极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把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进一步完善制订实施区域差别化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政策,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制定新的梧州市城区环境保护功能区规划,包括大气环境功能规划,水环境功能规划和噪声环境功能规划等。
制定严格的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对划入生态红线的区域严格保护,将生态红线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以山区生态林为支撑、以沿江绿化防护林为廊道和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
以城市网络状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为骨架,以城乡绿道串联,构建城乡一体化生态空间格局。以外围山地为城乡发展区域的第一道生态屏障,依托生态绿地为载体形成中心城区外围隔离绿化空间,在城市组团之间、与卫星城镇之间保留足够的生态林地或公园绿地,有效限制城区的无序扩展,确定城市增长边界。从白云山经高旺、苍海、到上小河设置一条绿带,隔离滨江城市与工业走廊,确保城市格局的形成,起到第二道生态屏障的作用。绿带主要布局公园、湿地、休闲度假景区、城市农场、森林等特色生态设施。
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型生态工业、构建集约高效循环生态工业产业链。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对产业存量实施循环化改造,增量实施循环化建设。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逐步转变原有政府投入为主的生态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方式,鼓励和引导通过多元化、多形式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社会化投资、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管理、规模化发展。发展环境服务业,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生态环保资本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企业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新机制。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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