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保证资金投入
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梧州市本级环保投入资金、县(区)政府财政对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资金、社会民间资金、外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
完善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环保服务等模式,转变政府以投入环保固定资产为主的传统投资模式;进一步落实好排污权交易配套政策措施与现有环境管理机制的衔接,推动排污权交易的深入开展;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第四节推进科技创新
加大梧州市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对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力度,重点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开发、引用和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产品,推动建立环境友好企业和示范项目,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大力培养环保技术服务市场,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环保科技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强与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第五节加强社会监督
开辟有效的意见表达和投诉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主动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扩大公众环境参与权。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鼓励公众对企业等各类排污主体环境违法和破坏生态行为、对各级环保部门和各级政府环保履职履责情况的监督评价,强化公众环境监督权。
鼓励公众和环保团体采用合法的方式,有序参与、有序保护、有序维权。有序推进有奖举报,及时化解群众纠纷。建立健全公众舆论监督机制。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公众环境诉讼权。大力发展环境慈善和救助,全面优化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方式。
以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为突破口,推动形成自上向下和自下向上相结合的全社会共治模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社会和每个公众都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积极行动起来,实现社会共治。
梧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