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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7-02-15 17:30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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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撑保障体系有待提升。流域治太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完善,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公开服务功能较弱。重大科技、实用技术、研究课题、示范工程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与应用。技术、标准、政策、管理等非工程性措施不足,监督、评估、考核体系有待强化。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聚焦不够,地方财政投入需要加大。多部门参与工作需强化统筹协调。对已出台的规划、政策评估工作有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继续将太湖治理作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有效维护生态红线,以总磷、总氮控制为重点,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根本,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着力加强面源污染治理,着力改善环湖生态环境,着力健全管理体制和责任机制,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努力恢复流域河湖生机和活力,实现流域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把太湖治理打造成美丽中国江苏篇章的样板工程。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全面统筹流域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等因素,更加注重饮用水安全保障、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治理、区域综合整治等工作。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将“一环两区”和省界重点断面作为治太重点区域,围绕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氮磷削减进行集中整治和重点攻关。协调地区、行业间的污染治理,与此同时,坚持水域和陆域污染协调治理,点、线、面共同推进。

——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合理确定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质目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对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关键性指标按分期、分级、分类确定控制目标。突出流域地方政府总负责制,逐级分解落实治理任务。健全法律规章,完善考核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构建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举,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统筹。

——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率先探索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产权明晰、责任落实、运行有效的管理体制,全面挥政府、市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积极创新投融资、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机制,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执法体系,形成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太湖流域污染物控制指标为COD、氨氮、总磷和总氮,水体水质控制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对于控制太湖富营养化,总磷和总氮是主要控制指标,其中总磷是关键控制指标。水质目标和总量目标是三级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对象。

总体目标: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流域各项水质和总量控制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生态持续恢复。

1.饮用水安全。到2020年,持续保持目前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限值的Ⅲ类标准和补充项目、特定项目的要求;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限值的Ⅱ类标准和补充项目、特定项目要求的比例逐年提高。

2.水环境质量。

(1)到2020年,太湖湖体整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稳定保持在II类,总磷达到III类(浓度较2015年下降15.3%),总氮稳定达到V类。

(2)到2020年,太湖流域重点考核断面以及河网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80%。流域5个设区市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太湖入湖河流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环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年均控制浓度值详见附件1。

(3)淀山湖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继续保持或优于III类,总磷达到Ⅳ类,总氮达到Ⅴ类,富营养状态进一步趋好。长荡湖、滆湖、阳澄湖、澄湖等湖泊水质在现状基础上进一步改善。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基于太湖流域各地区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改善要求、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容量计算结果,分类别、分阶段提出分区差异性的地市及控制单元总氮、总磷总量控制考核目标,流域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量均比2015年削减16%以上。

4.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目标。根据《总体方案修编》,到2020年,我省太湖流域污染物入湖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COD327690吨、氨氮22000吨、总磷2498吨、总氮52812吨。

三、主要任务

以提升湖体、重点考核断面和水功能区水质为目标,围绕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全面实施氮磷污染控制、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以及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四大重点任务。加大太湖西部及上游地区水环境治理力度,重点实施流域氮磷污染控制,加快推进新一轮河湖清淤工程,积极探索蓝藻等资源化利用措施,深入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7大类工程。

(一)持续保障饮用水安全。

1.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按照“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监测、预警应急”的要求,完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实施现有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新建水厂一律达到深度处理要求。完善区域联合供水,扩大安全饮用水范围。实施从水源水到龙头水全过程监管,构建流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考核,确保饮用水安全。各市、县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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