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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因慧委员:加强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

时间:2008-03-19 14:02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武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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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网消息 饮用水源地安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的环境基础和底线,是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前提。目前,长江流域饮用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末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不足100亿吨,到2006年已突破300亿吨;在长江流域3万多公里的评价河长中,劣于Ⅲ类水的河长1998年约为19%,2006年已增长到29%左右,劣于Ⅲ类的水体主要集中在城市江段和部分支流。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黄因慧,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描述了长江流域饮用水安全的严峻形势,并指出了目前长江流域中存在的规划不科学,工业布局不够合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航运污染比较严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的机制不健全;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尚不完善;环保部门属地化管理造成监管不力等五大问题。

  黄因慧委员提出,要确立饮用水安全绝对优先的法律地位和保障措施。建议国家借鉴欧洲9个国家共同保护莱茵河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出台《长江法》以及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操作性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法规。确立长江水资源首要功能是保障流域内4亿多人饮水、生存安全的定位,将长江流域水资源统一保护,纳入法律保障范围,确保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地开发利用。

  他还建议,要改变目前长江污染治理各自为政的“属地管理”模式,设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专门协调机构。将长江水环境治理权收归中央,由国家环保总局实行垂直管理,统一推动长江流域各地的科学减排,加大对各地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等问题的执法检查,改变标准不一的“多龙治水”现状。

  “长江流域区域广大、人口密集,一旦上游发生水体安全事故,不仅下游来不及反应,而且影响面较大。”对此黄因慧委员建议建立统一的沿江水源、水体、水质监控系统,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

  针对规划不科学、取水口乱设、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差等问题,他还提出了要以系统的眼光覆盖到选址、维护、监测、预警、治理、再维护的全流程,不符合条件取水口应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经费渠道及治理时间表与考核办法,重视并鼓励地方建立应急管理系统等建议。

编辑:武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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