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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方案及整改清单)

时间:2017-05-03 15:47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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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流域水环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流域水质断面达标方案,并组织实施,全力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2.加快推进自治区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废水实现集中处理,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水环境敏感区按照“水十条”要求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并投运;

4.2018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2018年底前,呼和浩特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底前,其它5个地级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二)加强水质监测断面监管。对监测值出现波动的断面,加密监测频次和采样个数,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断面达到水功能区划设定的目标要求。对跨省界、跨市界的断面,加强联合监测,实现信息共享,力争断面达到水功能区划设定的目标要求。

(三)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沿黄河、西辽河等流域的沿河工矿企业、畜禽养殖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入河排口水质达标。

(四)强化考核问责。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对断面水质改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约谈盟市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具体措施:

呼和浩特市:

1.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深度处理工程,保证运行效果。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2万吨/日,处理后的排水全部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

2.继续推进“五河四库两湖”城市水系建设工程。投资约266亿元,对总长度45.4公里的大黑河、乌素图河、小黑河、扎达盖河、哈拉更河城区段进行综合治理,改造乌素图水库,新建奎素水库。

3.全面封堵非法入河直排口,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外排水全面达标。

赤峰市:

1.督促西辽河支流沿岸的旗县区完成河道及两岸畜禽粪便、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及河道沙坑整治工作,确保河道水流畅通。

2.增设水质监控断面,对各旗县区地表水出入境断面、城关镇上下游断面进行考核。

3.严格落实《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河治理方面:

1.提高流域城镇污水管网收集率及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18年前乌兰木伦镇、康巴什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

2.制定全市《矿井水中水综合利用方案》,建设康巴什、东胜区南郊、万利中水拦蓄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乌兰木伦镇矿井水集中处理工程,处理后矿井水全部回用或贮存。

3.清理河道32.5公里,完成护岸工程12公里。

龙王沟治理方面:

1.2018年底前,在高家渠等5个支系开展支流综合整治及镇区管网改造工程,铺设排污管道5226米,清淤41664.08立方米。完成12处污水改造工程,新建4处雨水工程,增加(改造)雨污管线工程4698米,解决流域支系及镇区污水排放问题。

2.加强流域重点污染源监管,推进中水、矿井水回用。2016年底前,完成准能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设官板乌素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改造工程和国华电厂循环冷却水处理工程,建成后2个厂矿的废水将不再排入龙王沟。

3.2017年底前,完成龙王沟塔哈拉川8号橡胶坝下游河道治理,对河道内私搭乱建、私垦农田进行取缔拆除,对河道内垃圾、淤泥进行清理,建设隔离围栏设施。

乌兰察布市:

加快中水回用项目建设进度,中水回用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氟化工业园区(东、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丰镇发电厂污水站的处理废水全部接纳进入中水回用厂,实现循环利用。

通辽市:

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开河大瓦房断面上游两岸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集中养殖,开展集中治污,对影响流域水质的养殖场进行治理、搬迁或调整压缩。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绿色控害技术。加强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兴安盟:

1.2018年底前,完成科右中旗南鼎乌苏污水处理中心扩能改造项目建设,进一步减少各项污染物排放量。

2.与通辽市联合对通辽市界霍林河宝日胡吉尔断面水质进行监测,监控上游来水水质。

3.加强巡查、督查力度,杜绝沿岸生产生活废水直排入河。

二十四、赤峰市老哈河兴隆坡断面水质由2013年的Ⅲ恶化为2015年的Ⅳ类,宁城县污水处理厂、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实验区污水处理厂、赤峰兴泰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赤峰市英金河小南荒断面水质由2013年的Ⅳ类恶化为2015年劣Ⅴ类。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每天5万吨左右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导致水质恶化,2013年至2015年直排入河量分别为1598.59万吨、1721.25万吨、1842.8万吨,此外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华源毛业有限公司向英金河排放废水,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责任单位:赤峰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

追责单位: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案件查办组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整改目标:2020年底前,老哈河兴隆坡、英金河小南荒断面水质基本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17年6月底前,赤峰市资源型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等3家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实现废水稳定达标;禁止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华源毛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英金河排放废水。

整改措施:

赤峰德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赤峰中心城区城市污水的收集处理,一、二、三期工程及红庙子分公司实际处理能力18.5万吨/日,能力不足。2015年12月,建设完成了四期污水处理工程,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于2016年8月开始进水调试运行,将原来每天未能处理直接排放的5万吨城市污水全部处理,并于2016年10月开始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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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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