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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行业获减免增值税

时间:2011-11-24 16:03

来源:中国水网综合

作者:孙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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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财政部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调整方案,大幅扩大增值税优惠行业范围,增加十余类增值税减免行业。

据了解,2008年出台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多个相关业务采取了税收优惠措施。而此次新方案在原来对销售四类自产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基础上,增加了以建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一类产品。原来只对污水处理劳务也免征增值税,而新方案则把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等劳务也纳入了免征范围。

对于享受增值税全额即征即退的优惠业务名单,新方案也在原来5类产品的基础上增加到12类产品,新增了“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和厨余垃圾等发酵生产出的电力和热力”、“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以餐厨垃圾等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等七类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据了解,目前国家正酝酿更多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惠措施,其中税收是最为直接的手段。(综合自搜狐、中金在线)

编辑:孙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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