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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饮用水安全处首位

时间:2011-11-01 09:16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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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由国务院颁布的我国第一个流域性综合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无锡境内望虞河、大溪港、梁溪河等13条主要入太湖河道以及支流都列入立法保护范围。

  在《条例》中,饮用水安全处于首位。市(无锡市,下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明确规定了112个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分别是化学需氧量每年8.88万吨,氨氮6880吨。为保证水域水质达到最大使用功能,该条例创新性地实行太湖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将在此基础上发展排污权交易,通过市场手段实现减排。

  此外,《条例》明确了对重点区域实行特殊保护,对违法行为也明确了处罚力度。在太湖、太浦河、望虞河等主要入太湖河道岸线内以及岸线周边、两侧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或者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或者设置废物回收场、垃圾场、水上餐饮经营设施的,将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太湖、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兴建不符合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建设项目,或者不依法兴建等效替代工程、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的,将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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