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上半年水价改革回顾:上调仍是主线

时间:2010-07-23 15:21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研究员 肖琼

评论(

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上半年,中国的水价改革依然围绕着上调这一主线,而在水价上涨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其它方面改革的推进,水价分类简化逐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阶梯式水价也在各城市缓慢推广,成本公开更是成了二季度水价改革的焦点问题。

上调仍是水价改革的主线

根据中国水网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2个城市水价调研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71日,有28座城市(约占调研城市数比13.2%)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超过了3/立方米,其中北京市、河北沧州市的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最高达到了4/立方米,沧州市的水价是在6月份刚刚进行的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中,污水处理费调整的频率相对自来水价格要高些,但是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普遍不高。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71日,城市污水处理费达到或超过1/立方米的城市有20个,占调研城市数比例不到10%,其中江苏省的城市有10个。且污水处理费最高的前五个城市均来自江苏省,常州、苏州的污水处理费最高,达到1.35/立方米。江苏省的污水处理费相对较高,跟政府对污水处理产业的重视有很大的关系,且此地区,污水处理市场相对活跃。污水处理费还处在0.8/立方米以下的城市占比达64%

2010年上半年,已有南昌市、重庆市、济南市三个重点城市调整了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共有南宁市、哈尔滨市、贵阳市、重庆市、银川市五个重点城市调整了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相比2009年全年,2010年上半年,36个重点城市的自来水价格平均涨幅已近5%,达到1.83/立方米;除拉萨市依然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其它35个重点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涨幅为3.63%,达到0.77/立方米,可见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费整体上还没达到国家要求的0.8/立方米。

从以上数据分析来看,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还在较低的水平,且上涨也是各城市水价改革的趋势。从第二季度各地听证会召开情况,以及国家对水价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来看,下半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的调整依然是大势所趋。

水价分类简化改革进行中

在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与原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五类。进入2010年以来,为理顺水价结构,水价分类简化改革逐渐进入到城市水价改革目标里来。从目前我国部分城市水价简化分类改革情况来看,如天津市、重庆市、四川成都市、山西吕梁市、宁夏银川市、江西九江市、湖南株洲及湘潭市、黑龙江哈尔滨市、河北邯郸市、广西南宁市均已对其水价进行了简化分类,简化为三类: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工商用水)、特殊行业用水。

从各地听证会以及水价简化改革的趋势来看,理顺水价结构、简化水价分类也将是今后水价改革的重点之一。

阶梯式水价实施不如意

进入2010年以来,根据中国水网不完全统计,约有8个城市传出了实施阶梯式水价的消息。根据粗略统计,目前全国665设市城市中,只有近80个城市在部分居民中实行了阶梯水价,占城市总数的12%,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等诸多大城市并未实行阶梯水价。

20046月,在北京市水价听证会上,曾提出实施阶梯水价听证方案,但后来因条件不成熟没有实施。在200912月北京水价听证会上,众多听证代表再次提出实施阶梯水价,北京市发改委给予了积极回应,根据最新消息,2010年第四季度北京将实施阶梯水价试点工作,待成熟后在全市推广。国家提出了在2005年基本实现阶梯水价的目标,可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如期实现。

成本公开:多方获利的举措

6月初,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以后水价改革过程中逐步试点成本公开,让民众有明白账。而此消息一出,即引得业界的一番争论。让供水企业“晒”成本,表面上是要挤干成本水分,更重要的是让政府制定水价的过程公开和透明,让群众心里有一本“明白账”,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水价改革。

清华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对中国水网记者表示,水价的问题应该是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面的平衡利益关系,不应被简化为两方面关系。地方政府实际上是涨价的促成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政府干预的最好方法就是成本公开化。

根据中国水网最新了解信息,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环境和房地产价格管理处牵头制定的《水价成本公开办法》最近有了新进展,可能会在近期出台,据了解,办法出台后还会就成本公开相关问题另行出台方案。

编辑:肖琼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